(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 林淙
厦门钨业2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与九江市人民政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钨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本次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共同推进大湖塘钨矿开发建设,统筹考虑大雾塘等赣北资源开发;二是九江市政府与厦门钨业支持江钨控股集团以多种方式获取厦门钨业关联公司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巨通”)的股权,江钨控股集团持股比例为30%;三是九江市政府在项目要素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保障,同时保证九江市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持有江西巨通不超过5%股权。
从合作目的来看,此次三方“携手”主要围绕大湖塘、大雾塘等赣北地区资源开发及后端产业链方面开展。协议同时提出,“在九江地区冶炼加工量不少于九江市辖区内的资源合作项目钨精矿生产量,共同助力九江百亿钨产业集群的早日实现”。
按照协议内容,三方合作开发大湖塘钨矿所产生的钨精矿,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合资各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中江钨控股集团钨精矿优先购买权比例40%,江西巨通股东九江利顺升置业有限公司支持江钨控股集团按约定比例获得钨精矿优先购买权。
厦门钨业表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三方在钨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有利于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增长助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益。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战略合作的一大看点,是为前期夭折的收购“续梦”。此前,厦门钨业拟向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江西巨通32.36%股权。后因江西巨通涉及诉讼,目标股权未能过户,股权交易尚未完成。目前,厦门钨业通过福建巨虹稀有金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江西巨通部分股权。
资料显示,江西巨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9亿元,经营范围涵盖钨、锑、锡、铜、钼、铋加工、销售;仲钨酸铵、蓝色氧化钨、三氧化钨、钨酸钠、钨铁、锡、锭、钼出口等。风险方面,江西巨通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被起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