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券商投行质量大考迎来细化标准,首次质量评价结果即将出炉。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方法》”),以期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执业责任,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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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从券商处获悉,中证协已将2022年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试评价结果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单向告知了券商,中证协后续将在官网公告评价分类结果。
2022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初评情况中,券商最高得分为94.82分,最低得分仅为17分。
具体看来,“执业质量评价”中券商最高分为57.91分,最低分为0分。问题“重灾区”为IPO项目撤否较多,2021年共有253个项目撤否,占全年完成项目(包括通过、撤回和否决)总数的32.6%。
2022年,IPO撤材料项目数量更为庞大。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7日,年内共有254单IPO项目撤回材料。撤回材料较多的券商包括国泰君安(19单)、中信证券(18单)、华泰联合(14单)、中信建投(14单)、海通证券(13单)、民生证券(12单)、中金公司(10单)、申万宏源(9单)、长江证券(8单)、西部证券(8单)等。
从广东证监局的最新问题通报情况来看,撤否项目既有IPO项目自身经营问题,又有保荐机构履职充分与否等问题。
“内部控制评价”中券商最高分为19.5分,最低分为1分;问题“重灾区”为“有效制衡”和“合理激励”两项指标,分别有44.2%和46.8%的公司被扣分,具体包括未建立内控部门对业务部门的执业质量跟踪评价机制、未严格执行薪酬递延机制等。
“业务管理评价”中券商最高分为18.56分,最低分为0分;问题“重灾区”为立项和内核不规范,分别有37.4%和21.8%的项目在两个环节被扣分,具体包括未经立项即更换上市板块、未经立项即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缺失内核会议纪要或内核意见、缺失对内核意见的回复等。
据了解,2022年评价结果是今年12月《评价方法》发布并实施后首个按照该办法评价所得。《评价方法》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评价业务范围包括证券公司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以及其他具有投行特性的业务。
2、试点范围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等保荐项目。
3、在试点阶段,被评价机构范围为对首发和再融资项目承担保荐责任的证券公司,不包括只承担承销责任的证券公司以及评价期内无项目的证券公司。试点阶段不对项目承销及持续督导环节评价。
4、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
5、评价范围内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得分排序前20%且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的列为A类,排序后20%的列为C类,其余列为B类。评价期内无项目的证券公司不参与评价,统一确定为N类。
6、证券业协会可以根据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在保荐代表人管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并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如下事项值得重点关注:保荐项目未通过上市委或发审委审核,不予核准或注册,扣100分;因初审环节发现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撤回,扣100分;因被确定为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对象后撤回,扣60分;除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合理原因撤回不扣分外,其他原因撤回,扣20分。
此外,问询轮数超过3轮/补充反馈超过2轮、申报后对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不恰当采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重大客户或供应商披露不准确、擅自豁免信息披露、明显冗余,未遵循简明清晰的原则、重大风险遗漏、未如实客观表述业务与技术、产品特点等诸多事项,全部扣分。
总体而言,该《评价方法》主要指向目前大量IPO撤回、被抽中现场核查IPO撤回的客观现象,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未来,保荐机构申报项目将更为谨慎,有些客户为了应付投资机构随意申报IPO的现象将大为受阻。
有投行人士表示:“现在投行来自监管层的压力越来越大,明显感觉2022年有关投行的罚单数量显著增加。实行注册制之后,申报的项目越来越多。但是有一些企业在质量上可能并不优质。因此,投行必须把好关。”
“虽然目前主要评价范围仅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再融资保荐业务等,暂不对承销及持续督导环节评价,但从结果导向上来看,券商投行质量评级最终分为A类、B类、C类,一年评一次、发布一次,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未来的监管‘态度’和展业难易。“上述人士认为。
“券商应该主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而不是靠‘一纸罚单’。”他表示,券商应加强内控防范潜在风险,强化内部问责机制,提高违规成本。
关键词: 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