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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羊城晚报记者 柳卓楠
咨询人:W小姐
我是某网购平台商家,在卖一款摄像头。我在宣传页明确标注了“此版本仅配续航电源”。一位网友购物后,咨询了包装盒上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回复说,出厂的时候,会配备一个原装的电源适配器,和摄像头是标配。网友便觉得我没有配备原装电源,是属于欺诈,投诉我,还要求我3倍赔偿。但我已经在宣传页明确标注了“仅配续航电源”,网友说我欺诈合理吗?要求3倍赔偿合理吗?我应不应该赔偿呢?
解答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
如果原厂厂家的摄像头配备了原装电源适配器,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用续航电源代替原装电源一起销售,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行为,商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原装电源,如商家拒绝提供原装电源,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
如果商家在出售时已经明确标示不提供原装电源,只提供续航电池,并且价格上也体现了差别,因商家没有采取虚构事实或夸大等方式欺骗消费者,因此,该类行为不应评价为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也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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