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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海
春天,是出行的好季节。近日,江西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参团国外旅游时不能只考虑价格,还需多方面考量,谨防消费陷阱。
提前了解目的地情况。出境团队旅游,要及时关注文旅、外交、驻外使领馆、交通、卫健等有关单位发布的安全出行提示,加强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袭击频发、政局动荡不稳、自然灾害和疫情高发的国家和地区。
参团谨防“低价游”。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跟团游,消费者在选择时要谨慎甄别。根据投诉来看,部分旅行社存在“隐形消费”或在“特价游”过程中诱骗旅行者消费的情况。因此,报团前不能只考虑价格,需从旅行社资质、服务范围、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考量。
签订合同要详细。一些旅行社合同中的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表述较为笼统,而后期旅行过程中则存在一些自费项目,往往在旅行过程中易引发纠纷。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查看合同条款,注意其中的旅游服务内容是否具体,旅行社如果违约所承担的责任是否明确等。对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旅游,合同中应注明解决办法,在支付团费、保险费后还应索要正式发票。
导游代购需谨慎。个别导游通过代购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质量较差、价格相对较高的商品赚取价差,部分导游甚至为了逃避关税,出团时将代购的烟、酒、化妆品等摊派到游客身上,这样的行为涉嫌走私。消费者尽量亲自参与购物全过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的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
此外,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应做好境外购物、旅行相关的知识准备,做到“心里有底”。旅游过程中如遭遇强迫购物或欺诈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将参团过程中的问题记录清楚,待行程结束后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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