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青农商行(002958.SZ)公布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关于报告期受到的行政处罚,在反馈意见回复中,青农商行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该行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因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而被银监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处以共计17笔行政处罚。
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青农商行合计被罚347.14万元。
截至今日收盘,青农商行收报5.53元,涨幅0.18%,成交额1.22亿元,换手率3.95%。
2019年12月3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青银保监复〔2019〕502号),同意该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2019年12月20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3002号),证监会依法对该行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本次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青农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8%、10.60%、10.50%和10.67%,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9%、10.61%、10.51%和10.67%,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21%、12.55%、12.59%和12.89%。报告期各期末,该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行政处罚如下:
(济宁银)罚字[2016]第5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被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罚款1542.30元。
(济宁银)罚字[2016]第6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被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罚款36.36元。
(济宁银)罚字[2016]第7号显示,因未按规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被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罚款20万元。
青银监罚决字[2017]9号显示,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青农商行硅谷核心区支行被青岛银监局罚款20万元。
青银监罚决字[2017]21号显示,因未通过充分的财务分析或现场调查核实贷款资金用途,青农商行平度支行被青岛银监局罚款20万元。
(日银)罚字[2018]第3号显示,因虚报涉农贷款,虚报小型企业贷款(瞒报中型企业贷款),日照蓝海村镇银行遭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万元。
(青银)罚字[2018]第3号显示,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规办理商业汇票业务,青农商行市北第二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没合计26412.2元。
(青银)罚字[2018]第4号显示,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规办理商业汇票业务,青农商行李沧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没合计39993.56元。
(青银)罚字[2018]第5号显示,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规办理商业汇票业务,青农商行红岛经济区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没合计33406.14元。
青银监罚决字[2018]7号显示,因违规向房地产评估公司收取费用,青农商行被青岛银监局罚款30万元。
(青银)罚字[2018]第8号显示,因占压财政资金,青农商行莱西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青银)罚字[2018]第9号显示,因占压财政资金,青农商行即墨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款4万元。
(青银)罚字[2018]第10号显示,因占压财政资金,青农商行平度支行遭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警告并被罚款2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显示,因并购贷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青农商行遭青岛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因自营投资非标资金挪用回流贷款账户,青农商行胶南支行遭青岛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5号显示,因自营投资非标资金挪用回流贷款账户,青农商行胶州支行遭青岛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21号显示,因同业投资业务资本计量不准确;协助同业机构将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青农商行金融市场中心遭青岛银保监局罚款合计100万元。
青农商行指出,该行及其子公司在上述处罚作出后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以消除上述违规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且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说明确认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或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综上,该行报告期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