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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日前,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公众参加碳普惠获得的回馈权益—碳积分,可用于兑换普惠商品或服务,以此鼓励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行为方式。
《办法》所称的碳普惠是指通过建立碳账户,以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绿色低碳行为的正向引导机制。
上述碳积分值由个人减排量按照一定兑换规则换算得出。
据了解,碳积分不具有货币属性,不得用于市场交易,已兑换的碳积分将自动扣减。《办法》提出,探索将碳积分纳入金椰分平台(由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大数据管理局共同建设的全省统一的个人诚信积分应用平台)信用指标,公众持有的碳积分转换为金椰分,享受金椰分平台各项优惠福利或便捷服务。
除了碳积分管理,《办法》还包括低碳场景管理、碳普惠方法学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碳普惠交易管理、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内容,明确具体要求,以规范碳普惠机制建设与推广应用,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记者获悉,碳账户是用户参与碳普惠机制的重要载体,通过海南“海易办”平台进行注册,主要用于碳排放数据采集、碳足迹核算、碳积分兑换和碳减排量交易等。
为做好监督落实,保障数据安全,海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省大数据管理局定期组织对“海易办”碳普惠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营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个人数据采集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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