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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网站3月29日消息,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通知显示,监督抽查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通知所附《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文件提出,监督检查对象包括,抽查辖区30%二级以上医院、10%一级医院、5%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4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文件明确,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常态化疫情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抽到的单位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同时,要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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