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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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作为季节性热门美食逐渐上市,近期关于线上平台外送小龙虾重量缩水、主要食材规格及分量标注不明晰等问题引发争议,成为关注的焦点。5月19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线上平台熟食小龙虾消费体验调查报告。调查显示,龙虾缺斤少两问题普遍存在,标称3斤龙虾,最少的实际称重仅1.5斤,少了一半。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了3家提供外卖服务的平台中的11个商家、3家自营超市进行线上下单,同时通过自行在菜市场购买龙虾进行烹制称重对照。菜市场样本显示,活虾制成熟虾损耗率分别为17%、18.5%、16.3%,三者数值大致相等(以活虾称重为基准,计算烧熟后纯龙虾的重量,不含汤汁)。据餐饮行业相关专业人员介绍,活虾烹制后损耗率一般在20%以内。
缺斤少两问题普遍存在
调查发现,3家外卖平台所选取的11个商家,有9个商家按照重量销售,其所售熟食龙虾实际重量均明显低于标称重量,8个商家缺秤率(缺秤率指的是标称重量与实际重量差值占标称重量的百分比)在30%以上,平均缺秤率为35.9%,最高达到50%(未除正常损耗率)。商家“烧烤研究所·龙虾·海鲜(南京珠江路店)”所售179元6斤(十三香3斤,蒜泥3斤)现烧活龙虾,实际称重连外包装整份重量仅有5.575斤。调查人员挑出全部龙虾进行称重仅3.255斤,其中标称3斤蒜泥龙虾的净重仅1.5斤,缺秤率达到50%。
此外,还有2个商家按份销售,标明的是单只重量和每份龙虾数量。经统计,2个商家每份龙虾实际数量与宣传数量相一致,但存在单只龙虾重量未达到宣称重量情况。其中,调查人员在“杨氏青龙虾(红街店)”随机挑了4只龙虾,单只称重范围为4.2—6.3钱,与商家宣称的“每只重7、8钱左右”不相符。即使按20%的损耗率高值计算,7钱的活虾烹饪后应当在5.6钱以上,然而随机挑选的单只龙虾中,最低只有4.2钱,明显未达到宣称重量。在“红大龙虾(王府大街店)”所购龙虾中随机挑了4只,单只称重范围为3.3—5.2钱,与商家标称的8钱存在明显差距。同样按20%的损耗率高值计算,8钱的活虾烹饪后的熟虾应当在6.4钱以上,4只龙虾均未达到宣称重量。
此外,在超市自营平台购买龙虾,两家重量基本无差别,1家存在实际重量与标称重量差距较大的情况。在一家超市自营平台成贤街店购买“十三香小龙虾1500克”,标价99.8元。经称重,龙虾净重为2.034斤,比标重3斤约少1斤。调查人员联系商家询问少重原因,该店解释称“龙虾是冷冻包装的,是煮好的密封熟食,回家加热即可吃,重量是连配料一起算3斤”。
计重混乱标注不全
对于收到的龙虾重量不足问题,平台商家有4种解释:一是标称重量为活虾称重,煮熟后会缩水;二是标称重量为“活虾称重+配菜”重量;三是标称重量为“熟虾称重+配菜汤汁”重量;四是龙虾为一锅烧多份,熟虾起锅后可能会有分装不均匀情况,造成龙虾分量不足。然而,3家外卖平台的11个商家均未在平台对外卖熟食龙虾的计重方式进行说明,也未明确告知龙虾标称重量中是否含有配菜汤料成分及分量。对于斤两不足问题,仅有1个商家联系后直接退款40元。
对于龙虾标注重量的依据,3家平台回复基本一致,称没有统一规范要求,以商家标注为准,可以先与商家联系,如有问题再反映至平台客服处理。平台客服解释称,龙虾重量由商家自定规则,产品形式由商家自定,具体以下单时商家列表页面标注为准,平台没有产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果有缺斤少两的情况,消费者可保留购买的图片等相关凭证,与平台联系处理,也可与商家联系。
商家应真实标注关键信息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外卖熟食小龙虾缺斤少两、虚假宣传、关键信息公示模糊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内商家应全面真实标注龙虾商品关键信息,拒绝虚假营销、短斤少两。
龙虾烹饪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缩水,但这种物理上的损耗不应成为商家的“挡箭牌”,龙虾烹制前后误差过大显然不具合理性。商家应当全面真实、主动标明熟食龙虾产品的关键信息,如龙虾重量、规格、类型、个数、价格、配菜分量等,特别是要明确标注龙虾称重计量方式,告知消费者所示龙虾重量是活虾还是熟虾称重、是否包含汤菜佐料等配料,不得玩弄文字游戏进行误导或夸大宣传,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商家还要对熟食龙虾的质量进行严格把控,杜绝以次充好、优劣混杂,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更要端正态度做好解释说明和跟踪处理,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口碑。
外卖平台应加强信息审核和规范管理,对不诚信的经营行为“零容忍”。外卖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加强对平台内商家宣传的龙虾重量、销量、评价等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规范管理,督促商家合法合规宣传介绍商品。外卖平台还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平台内商家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积极介入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检查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及处理工作;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的商家,通过诉转案机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督促平台和商家自查自纠,履行主体责任。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龙虾相关的商品消费时,应理性消费、按需消费,如果发现龙虾重量不足、虚假宣传等方面问题,注意及时以拍照称重等方式取证,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约谈工作,督促平台及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同时将此次工作成果辐射至线下小龙虾门店,与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联合推动线下门店自查自纠、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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