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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从广西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达237.6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58.76亿元、社会资本投入140.93亿元。
近年来,广西先后出台《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实施了北海“蓝色海湾”、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一批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形成了一批享誉全国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北海“蓝色海湾”作为我国10个典型案例之一,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自然资源部共同发布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实践典型案例》。
广西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为载体,深入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石漠化综合治理,每年完成植树造林300万亩以上,每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财政补助10亿元以上,拉动社会资本投入超过50亿元,带动农民就业超500万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西纳入该规划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区域有12个,涉及12个市58个县(区)。今年,国家下达广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2亿元,主要涉及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实施范围涉及全区7个市39个县(区)。(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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