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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约车聚合平台服务,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表示,将围绕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社会监督。
近年来,网约车聚合平台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运营规则、侵害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问题,存在不稳定风险隐患,个别平台公司甚至出现运营安全事故。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曾对高德打车、T3出行、百度打车、腾讯出行等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进行约谈。
中消协指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根据《通知》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义务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资质承担责任。网约车聚合平台督促合作网约车平台合理、有效落实核验责任。
中消协表示,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要权利,消费者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合作网约车平台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当提供。如不能提供,网约车聚合平台应按规定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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