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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9日讯(记者 杨秀峰)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建设美丽海湾也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和重点任务。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在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继续深入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在国家层面,编制印发《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设置了“海湾水质优良比例”、“海湾洁净状况”、“海洋生物保护情况”、“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情况”、“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等5项简洁明了的建设参考指标,同时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增设特色指标,体现各美其美。后续,生态环境部也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让广大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感受美丽海湾的环境之优、生态之美、治理之效。在地方层面,辽宁、山东等8个沿海省份印发省级美丽海湾建设方案或建设要求,明确了区域内美丽海湾建设的总体布局、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等,形成了比学赶超、推深做实的良好建设氛围。
二是治理成效逐步显现。沿海地方加快推动“一湾一策”海湾综合治理,统筹实施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环境整治等举措,系统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根据2022年近岸海域水质监测评价结果,全国283个海湾中,有144个海湾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超过85%,有90个海湾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较2021年提升。
三是基层创新更加丰富。近年来,地方在美丽海湾建设实践不断创新,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第一批8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第二批12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这些案例各美其美、富有特色。
2022年初,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共同印发实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在全国近岸海域划定283个海湾,着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从污染治理为主向海洋环境和生态协同治理转变,从单要素质量改善向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转变,从主要关注指标变化向更加注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转变,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考虑。
胡松琴透露,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特别是重点强化一线指导帮扶,协助地方定方向、找不足、强建设,着力加强“一湾一策”精准治理,让“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成为滨海常景常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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