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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教育厅网站消息,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用做资金监管,可以自主确定培训协议,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该方案中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从横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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