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下称《规定》),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14部浦东新区法规。
汽车产业一直是浦东重点发展的产业。从2020年起,浦东汽车产业超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一举成为第一大产业。浦东是上海市汽车产业发展大区,汽车产业占上海市比重也逐年提高,从2015年的不到30%升至2021年的将近50%。
三大整车厂、120家零部件企业、3600亿的产值,构成了浦东汽车产业强劲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智能网联领域,基于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领域领先优势,浦东已形成从感知、决策、通信到智能座舱、自动驾驶等良好的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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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新兴科技与汽车交通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时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此次表决通过的浦东新区法规,对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增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车”得以驶上“法治道”。
《规定》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从低风险场景到高风险场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的要求,确保安全有序、风险可控。
《规定》明确,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的企业应当申请安全性自我声明的确认;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经安全性自我声明确认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车辆号牌,取得车辆号牌的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部门审核同意的,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示范运营活动。
加强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其安全可靠发展、防范控制风险十分必要。
为此,《规定》明确浦东新区科技经济部门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划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路段、区域,验收通过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在该路段、区域及周边设置相应标识和安全提示。《条例》还支持在浦东新区逐步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的路段、区域范围,支持特定区域全域开放,丰富测试与应用场景。
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基本保障。
《规定》指出,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授权,支持企业在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严格保护高精度地图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创新应用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针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的特点,《规定》明确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故障的,企业应当按照技术要求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企业应当立即暂停车辆运行、开启危险警示装置,报警并视情派员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两小时内,应当将事故发生前至少90秒的视频信息上传至指定的数据平台。相关事故过程信息和事故分析报告应当及时报送浦东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保存至少一年,确保可追溯、可追责。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汤文侃表示,上海将依托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等专业机构和组织,建立包括技术标准、产品测试、安全监测和事故分析等在内的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开展创新应用需要满足的测试时间、里程、接管率等技术标准,更好地发挥《规定》的顶层设计和指导作用。
今年8月底,国内首条中心城区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在上海浦东启用,这也是目前上海风险等级最高的开放测试道路。汤文侃透露,上海将划定首批无人驾驶开放道路,并分批逐步拓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创新应用范围,丰富测试示范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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