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沈阳此次政策对于人口的导入等有非常积极的效应,也是各地房屋租购政策方面可以借鉴的政策内容。
沈阳拟放宽落户政策
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沈阳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措施》共十条:
一是实施沈阳市重大、新增投资建设等项目用工人员落户政策。在沈阳市有重大、新增投资建设等项目的正式用工人员,本人可办理落户。
二是进一步畅通人才落户沈阳市渠道。经沈阳市认定的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成年兄弟姐妹可办理落户。
三是明确购房单独落户人员范围。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均可单独(均需成年且取得产权人同意)在沈阳市办理落户。
四是增加沈阳市积分落户缴纳税款加分指标项目。在沈阳市积分落户加分指标中,增加在沈阳市缴纳税款加分指标,缴纳税款每满1年加10分。
五是放宽沈阳市投靠落户政策。将原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落户政策,范围扩大到祖(外祖)父母、儿媳、女婿及成年兄弟姐妹、成年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六是放宽派出所集体户落户人员限制。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落户沈阳市派出所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落户”的限制,放宽为“本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落户”。
七是取消落户租赁房屋时间限制。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选择租赁房屋落户“同一房屋3年内不得重复办理落户”的限制,放宽为“只要前一租房落户人员户口迁出,即可为现承租人员办理落户”。
八是吸引专业技能及突出贡献人员落户。获得省级以上举办的各种文艺、体育、技能、科技竞赛奖励的人员;获得国家专利的人员;曾获得副省级或省会城市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的人员;在沈有突出贡献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外地来沈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九是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制度。在沈阳市(农村地区除外)居住并取得沈阳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35周岁以下成年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十是放宽随军落户落户地限制。居住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随军军人家属可在派出所集体户办理落户。
促进沈阳市人口增长
对于沈阳放宽落户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有两个新的落户放宽政策,一是在购房落户方面落实了宽松的导向,相比过去,此次一方面放松了物业限制,即商业、公寓和写字楼等都可以落户,另一方面是过去一般最多允许父母可以落户,此次把“兄弟姐妹”也加上去了。所以这是一种非常宽松的、明显鼓励人口导入的政策。二是在租房落户方面,过去规定同一房屋3年内不得重复办理落户,而现在只要原有租户户口腾出,就可以落户。这就使得租房方面的落户门槛降低。
“沈阳此次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吸引人口导入的导向,比其他城市的落户政策更为宽松。后续无论租还是购,都更容易解决户口,这对于人口的导入等都有非常积极的效应,也是各地房屋租购政策方面可以借鉴的政策内容。”严跃进说。
对于沈阳放宽落户政策的原因,沈阳市公安局表示,近年来,在东北乃至全省人口普遍增长乏力的不利环境下,外地人口落户沈阳市、到沈阳市就业创业数量实现逆势增长,目前,沈阳全市户籍人口为763.6万人、流动人口为219.2万人、境外人员为1.2万人,全市实有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数量已达984万人,但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一千万”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沈阳市公安局表示,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要素。公安机关作为全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部门,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紧密结合沈阳实际,紧扣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拿出真正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沈阳市人口增长。
据沈阳市公安局介绍,目前,石家庄市落户政策门槛全面低于沈阳市,真正实现了“零门槛”,宁波、青岛等5个城市落户政策门槛部分低于沈阳市,济南、南京等13个城市落户政策门槛全面高于沈阳市,大连市落户政策门槛基本与沈阳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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