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4号)。
据通告,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酒类、罐头、饮料、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24大类抽样检验2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毒死蜱等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鹤山市沙坪斌泉食品厂生产的咸干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1. 江门市江海区丰盛肉类制品厂生产的广式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三、真菌毒素问题
1.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志红油厂生产的花生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四、农药残留问题
1.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柑城茶艺厂生产的陈皮(代用茶),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2.江门市新会区韵艺堂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代用茶,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3.江门市新会区超记陈皮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会陈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1.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3年第14号).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4号).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14号).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3年第14号).docx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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