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后,上海市退休人员医保划账标准
根据要求:上海市自2023年7月1日起,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定额划入,标准为74岁以下1680元/年,75岁以上1890元/年。
(相关资料图)
由于医保在调整后划账金额相比于之前少了好几倍,许多退休人员对调整反应比较激烈。不过本次上海市的医保调整,主要是利好退休人员。
二、调整后,上海市退休人员就医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的保险年度是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统筹报销封顶线是每年51万。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起付标准300元。
门诊具体报销比例为:
1、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85%比例支付;
2、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80%比例支付;
3、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75%比例支付;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起付标准200元。
门诊具体报销比例为:
1、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90%比例支付;
2、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85%比例支付;
3、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不低于80%比例支付;
上海市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起付标准)x相应机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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