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医院同药同价!零售药店开卖集采药,“一场刺激的冲浪”
(相关资料图)
作为药品销售终端之一,零售药店也开始“零差价”售卖集采药。
9月21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首批申报参与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质确认结果的公示》。公示名单显示,获批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零售药店总数达2519家,其中单体药店1646家,连锁药店328家。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7月21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均可自愿申请。此外,省平台挂网的集采中选药品,定点药店按挂网价格采购并按“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政策执行以后,零售药店将自愿参加集采,且集采药品将实现医院、零售药店同药同价。
时代财经致电江苏省多家零售药店询问具体实行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零售药店进集采处于申报结果公示阶段,尚在操作层面,未有执行动作下达至门店,总公司也暂无相关通知,药品价格亦尚未更改。
“零售药店加入集采是必然发生的事情。”中国医药物资协会DTP委员会秘书长、北京钥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小平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提到,当患者能够在医院购买价格便宜的集采药品时,亦希望能在就近药店随时且同价买到常用药品,为满足患者需求,零售药店需要改变原有的采购策略,响应集采的政策变动。
零售药店涌入集采
这并非江苏省医保局第一次推进零售药店进集采。
2020年4月13日,江苏省医保局《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就已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集采,并在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后,采购使用相关中选药品。
在过往几年中,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河南等地也在依序推进“零售药店进集采”。
2019年5月15日,山东省率先发布相关通知,决定自同年7月1日起,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在药品采购中,连锁药店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使用量60%。
此后3年间,多地陆续跟进。其中,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连锁药店集团开通了采购平台采购权限;上海市自2019年7月起,零售药店将进行药品统一采购;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在2021年1月举行了零售药店首轮集采启动仪式;也是在2021年12月,河南省将90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范围。
各地零售药店纷纷涌入集采,规则不尽相同,其中在价格上有明显体现。
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以河南、江苏两地零售药店进集采的规则为例,分析在集采过程中的价格自由裁量权。在江苏省医保局的规定中,零售药店需与医院同药同价,而河南省的政策与此不同,其允许零售药店在中选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集采药品。
在仲崇明看来,河南省的政策予以药店更多的自由裁量空间。
“与医院所获得的财政补贴相比,目前零售药店与医保集采药品价格合作尚未设置补偿机制,仅处于早期试点阶段。在没有透彻、完善的补偿机制出台之前,设置一条15%或以下的零售药店加成红线,不失为权宜之计。‘红线’意味着,参与集采的药店既有统筹计划,亦能在集采范围内自由选择药品,辅以适当加成,维持利润。”仲崇明告诉时代财经。
张小平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对时代财经指出,在集采药品的价格上仍要考虑患者的需求,零差价更符合实际情况,未来零差价可能是各零售药店的第一选择。“打个比方说,当医院与零售药店售卖同种药品,医院的集采药品价格低于零售药店,显而易见,患者会选择价格更便宜的医疗机构。”
时代财经致电多家位于山东、河南等地的零售药店,询问门店对集采药品的执行情况,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门店一直有卖集采的药品,价格很便宜,与医院的价格差不多。
9月27日,益丰药房(603939.SH)在回复投资者关于集采对零售药店到底有何影响的提问时表示,集采有利于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推动医院处方外流、医药分离。对零售药房一方,短期内可提升上游厂商议价能力、获增客流;长期来看,医药分离有助于药品零售行业扩容。
张小平对时代财经表示,对零售药店来说,集采于药店端最大的改变是药品售卖结构的变化。进入集采后,处方药的客流量将增加,但受到零差价的影响,它无利可图。也就说,药店方一面获得高客流量,一面利润受到损失。“从连锁药店试点来看,其得失兼备,受地区、环境等多因素影响,但总体上客流量的效益高于利润下降所带来的影响。”张小平称。
竞争或趋于保守
集采后,患者能以低价买到合适的药品,患者用药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得以更便利地享受长期处方、疾病管理与用药依从。
一直以来,药店买药如同商场买货,货比三家不在话下。过敏性鼻炎患者杭丽(化名)对时代财经提到,在县城中购买一款抗过敏喷剂价格可谓是千差万别,某连锁药店售价达90元/支,而在单体药店只需75元/支,价格差为15元。杭丽说,在买药时候一般只会去价格便宜的药店,毕竟药效一样,但价格还是便宜的好。
在仲崇明看来,终端价格差异、碎片、不透明非常常见。但集采的药品规则性相对明确,价格透明,零售药店既然参加集采,那么在集采的药品中此种现象必然弱化或消失,对患者来说,利好大过弊端。但在非集采的药品中,利润仍然是第一位,如何将利润最大化或许是药店盈利部门首要关注的问题。
张小平也对时代财经表示,当集采拓展至院外市场,意味着患者可以在更多的地方买到更优惠的药品。通过集采药品获得部分流量之后,零售药店需考虑如何锁定用户,尤其当价格、结构发生变化时,如何能够在患者已经到店的情况下,增强服务能力。
连锁药店之间原本激烈的竞争或因政策而趋于保守。“没有什么比集采更有让利的空间。”仲崇明如是说。
对零售药店来说,此番自愿参与集采,要做有准备之战。在布局上,以用户利益为中心向高质量服务转变。但在相同政策覆盖下,中小零售药店的受益可能低于连锁药店。举一个例子,假设医保规定药店在零差价的基础上只卖集采药品,显然连锁药店无论是现金流,还是药品储备等,都优于单体药房。
仲崇明认为,规则落地效果的好坏无法单一评价,是否普惠于每一家零售药店,仍要看零售药店执行的实际效果。
集采的成效与趋势无法逆转,重要的是零售药店如何适应。
“把零售药店进集采视为机会,在赋能的情况下,主动逐利好过被动接受。乘东风而行,抵达合适的终点,激烈的竞争也可转化为实际性的力量,推动零售药店在质量上作出更正。”仲崇明对时代财经说,“零售药店正在经历一场刺激的冲浪,做着曾经难以想象的新型业务尝试,至于结果,仍在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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