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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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有色金属现货仓储行业风波不断。6月份,《华夏时报》曾报道《申万宏源子公司疑似卷入铝锭重复质押案:2.3亿元仓储无法提货 行业多家公司有色类业务已暂停?》一案。
8月份,秦皇岛一家货代公司曝出疑似违规事件。此次事件涉及近30万吨进口铜精矿,预计货值约60亿元人民币。
记者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事情正在处理,目前不方便表态。
伴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一家上市公司发布了涉及此事的公告。8月15日,秦港股份(601326.SH)在一份公告中称,对于“8月1日前后13家货主总价值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事件,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
针对事件中的一些细节,记者给秦港股份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对方未正面给予回应。
货代公司称警方已立案
8月14日,第一财经报道称,13家公司采购了多批铜精矿运到秦皇岛港,在没有货主指令的情况下,近30万吨铜精矿竟然被第三方运走。
《华夏时报》记者近日也收到了一份内容相似的举报信。举报信称,2022年8月1日前后,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通知,13家铜精矿货主(举报人)的铜精矿大部分丢失,涉案货物数量约29万吨,要求铜精矿货主赶赴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商讨相关事宜。
天眼查显示,秦皇岛外代物流公司是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港口集团”)。
河北港口集团也是秦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末,前者对后者的持股比例达54.27%。
举报信称,8月2日,13家举报人于在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就相关事宜向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及涉案人员刘宇进行质询,得悉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刘宇的俩家关联公司)互相串通,未经铜精矿货主同意,在无货主指令情况下私自将存储于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杂货码头约29万吨铜精矿非法提取并变卖。
8月17日下午,《华夏时报》记者致电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事情正在处理,目前对于铜精矿事件不方便表态。
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电话和邮箱,与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一致。
上市公司称无义务核实实际货主身份
秦港股份在8月15日的公告中提到了此案中几方的关系: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秦皇岛港铜精矿违约事件,8月1日前后,13家货主总价值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13家货主委托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货代公司做报关、货物仓储等工作;货代公司与本公司签署港口作业合同。
货物“消失”最初是怎么被发现的?答案是货代公司打电话告诉货主,说货物出了问题。所谓货代公司,是接受客户委托、帮客户完成货物运输某些环节的公司,这些环节包括报关、验收、收款等等。
那么,为何铜精矿没了,货主却不知情?此事件中哪一方该承担责任?对此,物产中大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景川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进口铜精矿通常是通过代理商报关进口后进入指定仓库储存,客户交割后到出库通常都有一定的周期,而在这个周期内,仓单与货物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有时,有些仓库利用出库率的冗余进行抵押或者出售,会造成仓库货物不对应的情况,之后仓库会在未来某一时期购回货物弥补不足。
弥补不足发生前,如果货主集中出货,则风险事件暴露。景川称,在这个过程中,出库、入库,仓库方自然是有记录,可以备查。但由于没有做到一一对应,因此通常只要货主提货的时候能够正常提货,货主是很难发现变化,因此不知情,而一旦集中提货,货主提不到货才能够发现问题。这其中的责任,仓库方是无法推卸的。
北京一家期货公司的分析师则对《华夏时报》表示,因为货物由码头监管,货主长期以来比较信任码头,往往不会亲自去验货,只需要提供货物照片就可以,而且码头的货非常多,每天有进有出,所以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的货被转移走了。有时候货主会将铜精矿长时间堆放在码头,一来厂里没那么多堆存的地方,二来有可能下一步转贸易,在码头方便运输;货代和码头可能都有责任。
货代公司,即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在该事件中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是秦港股份。
但对于此事中的责任,8月15日,秦港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公司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作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与货代公司签订两方合同,根据货代公司指令出入库,无义务进一步核实实际货主身份并征得货主同意。货代公司与公司所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但两货代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刘宇亦与公司无关系。
“无证提货”可能不是行业个例
此案的另一个疑问是,刘宇与秦港股份无关系,为何能在没有货主指令的状态下,把30万吨的铜精矿转移走?有分析认为,其中可能涉及了无证提货的行业潜规则问题。
一德期货铜分析师李金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涉事货代公司可能存在无单放货的不规范操作。大宗商品业务链条成熟,时间长久后以个人影响力背书在行业操作可能不是个例。这与前不久的铝锭重复质押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些类似,货代公司对货物监管监控的主体责任缺失了。
王颖颖也对《华夏时报》表示,无证提货问题,可能是长期存在的,有色贸易是先付款后付货,铜精矿在码头堆放的时间往往比较长,大家一般都不会去核库验货,质押、托盘和质押在行业里比较普遍、期限都很长,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造假,风控不严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与此同时,有色圈子比较小,大家彼此认识,很多行业里面很资深的人士,在市场里做的量一直都很大、名气很大,交易对手会相对信任他们,而且这些人对交易对手方的习惯非常清楚,可能会利用对方的一些漏洞。有色贸易虽然体量大,但是利润很低,如电解铜贸易,一吨利润只有5元/吨左右,而各种重复质押诈骗、二次销售等行为,能为不法之徒提供暴利。”王颖颖称。
景川也向记者分析道,有一种可能是,30万吨铜精矿应该是整个仓库中的一部分,由于铜精矿的同质化特征,一般货主提货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大量铜精矿已经被第三方移走,未来某一个时期如果铜精矿下跌,第三方买入同等数量的铜精矿补充进来,货主通常不会发现。这种操作从某种意义上就是做空现货,谋取投机刘润的方式。
李金涛称,当前国内仓储物流的信用体系还并不完善。这次事件也为仓储物流行业敲响了警钟,仓储物流是大宗商品市场的基础设施,频频出现问题肯定会引起行业加强监管。仓储物流公司需要推动信息数字化进程,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效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王颖颖也表示,预计接下来监管会加强管理,加强对贸易实际情况的审查,不能仅停留在书面约定层面,应对货物的存放地、供应商进行实地核查、持续跟踪、委外尽调等。即便仓单已明确货物质量和数量,仍应进行验证,加强对货物来源、贸易购销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的审核。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担忧,此次事件涉及近30万吨铜精矿,可能会对期货市场产生影响。
对此,王颖颖对《华夏时报》称,目前来看没有对期货市场价格造成影响,影响只是停留在贸易商层面,因为铜精矿并没有消失,而是被二次销售卖掉了,流到了现货市场上,而且现在冶炼厂的铜精矿库存非常充足,最近多家冶炼厂因为限电等原因出现减产,大冶也一直推迟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