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一则董事长、总经理双双被免的消息将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推上风口浪尖。由于公告并未披露免职两位高管的原因,一时间,外界对此议论纷纷。
两位高管分别在各自岗位任职九年和七年之久,缘何毫无征兆突然被免职,甚至连临时负责人也没有指定?最新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上,副总经理、总精算师朱君平也不在任,事出何因?信保业务巨额亏损,原因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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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高管遭免职
6月下旬,一则富德产险董事长龚志洁、总经理罗桂友被免职的消息震惊业内。同日免职董事长和总经理,这样的情况在保险业几乎找不到第二例。由于相关公告并没有公布免职原因,业内对此猜测纷纷。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独家报料称,当时富德产险实际免职了三位高管,除了龚志洁和罗桂友,富德产险原副总经理、精算负责人朱君平也在被免职之列,如今,原副总经理朱君平不在任的消息得到了证实。
该知情人士表示,龚志洁等人在主持工作过程中,在信保业务方面可能存在违规经营、输送利益等情况。并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及,富德产险的保证保险理赔审核不严、材料造假等一系列细节。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富德产险发函求证,该公司未正面回应。但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龚志洁等人被免职,确实牵涉到了信保业务。记者从业内获得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揭开了富德产险信保业务违规的冰山一角。
告知书显示,富德产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富德产险的费率违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分析,从行业角度来看,在信保业务实践中,保险公司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主要是为了争抢业务而无原则地降低保费或者扩大保险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低于批准或者报备的费率下限向客户销售信保产品;通过特别约定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减少责任免除,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等。
保险费率是根据精算模型测算而来,不执行备案费率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北京浩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崔春霞指出,不按照备案的条款,低于备案的费率承保,这样的操作,会带来保险保费充足率不足的问题,随着风险的累积和叠加,亏损的风险就越大。
为什么保险公司会为了所谓的“业绩”选择冒险?李文中表示,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之所以这样操作,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保险事故发生具有或然性、滞后性,使其抱有侥幸之心,赌保险事故少发生、迟发生。
高赔付、高亏损的背后
虽然富德产险方面并未正面回应该公司管理层人员被免职是否涉及信保业务,但该公司信保业务巨额亏损是不争的事实。透过该公司年报来看,2015年到2020年六年间,保证保险在部分年份出现了高赔付、高亏损的情况。
在业务习惯上,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信用保证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类,但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共属信用保证保险(以下简称“信保”)范畴。
具体来说,2015年起,富德产险加大力度发展保证保险,这一年,保证保险也成功跻身该公司保费收入前五大险种名单,以0.6亿元的保费规模成为该公司第二大险种。此后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该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一直稳居第二大险种,保费规模也从0.77亿元增长至1亿元。这四年间,该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既有承保盈利也有亏损,分别实现承保盈利-233万元、3305万元、2889万元和-2331万元。
然而到了2019年,富德产险的保证保险保费收入一改连续增长态势,保费规模缩减至0.56亿元变为第四大险种,而承保亏损却骤然扩大至6.39亿元。2020年,该公司信保业务规模已经缩减至0.3亿元,但赔付支出高达5.1亿元,承保亏损为2.96亿元。
梳理来看,六年间,富德产险在经营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产生了8.9亿元的承保亏损,这几乎是富德产险注册资本金35亿元的1/4,天眼查平台显示,截至8月10日,富德产险保证保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多达2398件,数量远超第一大险种车险的相关诉讼案件。
合规底线不能破
在信保业务上“栽跟头”的不止富德产险一家,行业内,许多保险公司都曾踩雷信保业务而出现亏损。
保证保险的发展得益于信贷市场的发展和增信的实际需求,2017年前后,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逐渐快速增长,甚至在2018年保证保险以70%的增速和645亿元的保费收入,成为财险公司非车险头把交椅。
不过,好景不长,2019年后,由于金融平台爆雷、P2P爆雷等风险事件显著增加,保证保险业务风险逐渐暴露,特别是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赔付快速增长。一些保险公司也尝到了苦果。比如,人保财险2019年信用保证保险保费收入为227.67亿元,但亏损达28.8亿元。头部财险公司尚且如此,其他中小公司的境遇可想而知。
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直到现在,行业内不少财险公司仍在消化信保业务的存量风险。富德产险也多次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及,存量信保业务的保险责任是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加强了对信保业务的监管,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对风险最高的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做出了细化要求,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降低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基础。
自信保业务大面积暴露风险之后,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也在全面收缩。对此,李文中表示,对于信保业务而言,风险最大的是承保那些与宏观经济形势关系密切、具有强风险传染性的融资性信用风险和贸易信用风险,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这类信用风险中主观信用风险防控难度大,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强大的征信系统做支持,往往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
既然部分信保业务风险难以把控,保险公司尤其是综合实力较弱的中小财险公司,到底该不该继续经营呢?李文中认为,对于那些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的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回避这类信保业务,但是对于那些风险传染性不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小的信保业务,还是可以考虑积极参与的,例如雇员忠诚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
对于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的风险把控,崔春霞从承保前、中、后三方面给出了建议:一是做好承保端的风控评估工作,可借助司法大数据及其他大数据平台,对投保人的信用信誉及还款能力进行承保风险的有效评估;二是要做好保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跟踪还款情况,出现延期还款,及时跟进采取措施;三是要建立完善的追偿体系以便理赔后进行有效追偿减少弥补损失。
同时,崔春霞提示,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如果保险公司不具备经营此项业务的专业能力,那就不要为了短期利益,忽略未来潜在的风险;更不能不遵守备案的条款费率违规承保,依法合规经营是底线。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关键词: 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