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电子产品在功能上呈现出高度融合的特征,同时具备音视频和信息通信功能,上述功能的国家强制标准也“更新换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新版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新版国家标准进行解读。
适用范围更大,考虑了新技术带来的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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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介绍,新版国家标准的前身是两项强制标准,分别是《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这两项标准一直被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依据。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原有两项标准在使用过程中面临新问题。一方面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等电子产品在功能上出现高度融合,往往同时具备音视频和信息通信功能,按两项标准分别进行安全性评估,往往给其生产制造、检测认证、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已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将音视频产品安全和信息技术产品安全两项国际标准合并,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开展新版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并将其作为检测认证和市场准入的依据。我国如果不尽快整合修订,实现国际接轨,将对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有两方面突出改进:一方面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新版国家标准整合了原有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涵盖了音频、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所有产品,顺应了当前技术产业发展趋势。
另一方面,技术上优化升级,新版国家标准运用安全工程理念,提出能量分级,全面考虑了各类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击、着火、过热、声光辐射等六个方面的危险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护要求与试验方法。如消费者可能会将钥匙、硬币等金属物品放置于无线充电器上,无线充电器通过能量传输可能会让金属物品产生高温并带来灼伤、着火等危险。对此,新版国家标准明确要求无线充电器需要具备识别金属异物的功能,并能及时停止对异物进行能量传输。
提出了能量源分级和人员分类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刘贤刚介绍,相比于之前的标准,新版国家标准除了适用范围不同,还提出了能量源分级和人员分类。
新版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能量源进行了分级,依据能量源所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划分为“不疼痛,但可以感觉到”“疼痛,但不引起伤害”以及“引起伤害”三个等级。例如,对电子产品中功率等级(能量源等级)更高、更易因发热而着火的部位,要求采用防火等级更高的材料进行防护。
该标准还根据日常接触这些产品的人员对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将对应的人员划分为三个类别,不同类别人员对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不同,因此对不同人员和不同能量源等级分别采用了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那些可能致使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受到严重伤害的部位采用双重安全防护,而同样的危险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只要求采用普通安全防护。这样既能够保障安全这条底线,又能防止因过度防护而导致的功能降低和成本上升。
同时,该标准既参考国际标准考虑了国际通用的安全要求,又依据我国高海拔地区、热带气候条件等具体国情增加了安全防护特殊要求。刘贤刚表示,该标准既是我国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的市场准入门槛,又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最低要求和安全底线。
尽快形成标准换版的CCC认证实施方案
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是我国政府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实施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目前,CCC认证目录涉及17大类共103种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李春江表示,此次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尽快形成标准换版的CCC认证实施方案。“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证书转换成本,目前正在积极对新旧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力求在不降低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合并补充测试评价项目,实现标准转换工作的平稳过渡。”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有关电子设备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介绍,下一步工信部将多渠道开展新版国家标准的宣传解读,指导有关单位面向企业、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推动新版国家标准精准落地。同时持续跟踪电子产品安全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资源支持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基础电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推动电子产品安全技术及标准研究。
新京报记者 陈琳
关键词: 强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