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提供微信账号交易、辅助注册、解封等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实施诱导分享、突破规则限制等互联网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美团”设置不合理条件迫使商户仅与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4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十大案例)及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其中,涉互联网领域新类型纠纷频发,上述案例均位列其中。
2021年,江苏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均大幅上升,涉著作权、商标权纠纷占比遥遥领先,竞争类、技术类案件增幅明显。此外,涉短视频平台作品侵权纠纷持续增多,2021年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4397件,同比增长124.11%。
全国首例涉微信账号交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厘清互联网行为边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互联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兴互联网产业迅速占领市场,传统行业利用“互联网+”进行产业要素和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涉及微信账号交易侵权性质认定、3D模型文件作品认定及演绎者的权利边界、诱导分享、突破微信社交平台规则限制、不当抓取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新类型纠纷开始出现。
猎宝公司是“猎宝七八网www.7881.com”网站经营者。该网站设有“微信账号买卖”“微信辅助注册”“微信辅助解封”等交易专区,并提供服务。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猎宝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其辅助注册和辅助解封服务将导致非正常注册和异常解封,破坏了“微信”产品的管理规则,对微信平台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增加管理成本。用户恶意注册、解封异常降低了用户对微信产品服务的评价,对腾讯公司商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用户的使用风险,危害信息安全,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业内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猎宝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109万元,在其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据悉,本案是国内首例判决认定提供微信账号交易及辅助注册、辅助解封等场所及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件。
“本案判决厘清了互联网行为的边界,有利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网络生态,推动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南京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
涉互联网新类型纠纷案件,只是2021年江苏知识产权案件的冰山一角。2021年,江苏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同比上升44.27%。
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收的28812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著作权纠纷12582件,同比增长66.89%,占44%;涉商标权纠纷11304件,同比增长51.69%,占39%;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同比增长50.14%;涉技术类案件,同比增长29.2%;涉植物新品种案件75件,同比翻一番。
同时,案件类型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科技创新能力等紧密相关。南京、苏州两地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占全省47.51%。南京、苏州作为全省经济最为发达的两个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涉技术类权属、侵权案件多发。苏州、无锡地区老字号、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全省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多集中在这两地。无锡、镇江拥有“阳山水蜜桃”“镇江香醋”“丁庄葡萄”等多枚地理标志,涉地理标志案件较多。南通地区纺织产业发达,涉纺织品花型设计的著作权纠纷多年持续较多。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营造激励创新的浓厚氛围,江苏法院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例如,苏州中院审结涉微硅MEMS专利权权属纠纷系列案件,准确界定技术成果归属,推动半导体领域该项核心技术发展和企业上市科创板;审结重要科技项目“优化并改造辅酶Q10的菌种和生产工艺”技术秘密纠纷,组织十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于改善我国辅酶Q10原料高度依赖进口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