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李错
“十几公里外,抬头就能看见,这里的天空完全是红彤彤的,太吓人了。”回忆起2006年的那场山火,重庆市忠县任家镇铁山村村民仍然心有余悸。
2006年10月17日,忠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失火罪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邱天仕、周心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当时两人都已年过六旬。同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二人缓刑,并责令二人对烧毁山林进行补植。
如今,15年过去了,山林重现。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谢钧感慨地说:“现在看来,改判之后的效果确实更好,更有意义。”
一把山火烧掉“金字招牌”
2006年8月29日晚,邱天仕、周心龙应邀帮邻村村民收割完稻谷后匆匆往家赶,临上路前,抓了一把麻杆在手上。
因天黑路陡,邱天仕将周心龙提供的麻杆点燃用于照明。经过周武山林区一个名为“陡坎子”的地方时,邱天仕将快燃尽的麻杆尾端随手扔在林区路上,未熄灭便继续赶路,不料路边的松叶、枯草层层叠叠,火苗悄悄地燃了起来。
这一年,重庆大旱,到处井涸田干,忠县相关部门早已下达了两次禁火令,严禁明火进入林区。
几分钟后,邱、周二人打着火把从林区走出来,正在巡逻的护林员发现林中起火,大声呼喊,让他们赶快熄灭火把,回去灭火。此时,火苗已迅速在林区蔓延。
铁山村11组时任组长袁成听到了护林员的呼救。他抬头看向周武山,只见两股强风一吹,火势呼一下上扬,整座山头瞬间就被点燃了。
护林员一边呼救,一边打电话给村支书谭仕良。谭仕良立即向县林业局报告,并紧急组织200多名村民上山扑火。很快,更多的救火人员从县城和附近乡镇源源不断赶来。直至凌晨3时许,在分片“围歼”之下,凶猛肆虐的大火终于被扑灭。
火灾过后,原本葱茏茂密的周武山林区一片焦黑,惨状令人心惊:142.3亩森林过火,烧掉马尾松林木9424株,所烧林木折合成木材高达258.74立方米,整个山头几乎被烧光。
这把火还烧掉了忠县自1972年以来保持了33年的“全国无森林火灾县”荣誉。
破天荒不判坐牢“判”植树
2006年10月17日,忠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后,邱、周二人上诉,他们表示认罪,但希望得到更轻的判罚。
一把火,烧秃了周武山,还让近3000人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扑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无论从法律专业角度,还是群众朴素的价值观来看,两人似乎都应该入狱服刑。
但是,二审合议庭在多次研究案情之后,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意见。
2006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邱天仕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周心龙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人保证完成对烧毁山林的补植,巡山护林,积极恢复环境。法官不判坐牢,让其植树,这在当时可谓是“破天荒”的创举。
“中央当时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本案提供了重要指引。”二审审判长周进说,“而且据当地村民证实,邱、周二人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再加上两名上诉人都年过六旬,并非恶意犯罪,主观过错较小。”事实上,警方在救火现场将他们带走时,由于积极扑救火情,两人手脚都受伤了。
更令合议庭揪心的是,邱天仕是一名孤寡老人,身患疾病,是村里的五保户。周心龙也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妻子患有风湿性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多年前就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人照料。他还有一个20多岁的儿子手脚残疾、智力低下,生活无法自理。如果两人入狱服刑,势必会滋生更多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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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官询问,两名上诉人都表示愿意植树、将功赎罪,并写下了保证书。周心龙说,虽然树苗一角钱一根,但是他会全力完成植树的。当时邱天仕全部家当不足500元,周心龙比他更穷,但是,他们恢复山林的决心非常坚定。
二审审判员徐海回忆说:“如今,在有关环境资源的司法实践中,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措施已经成为常态性做法。但是,15年前,要作出这样一个判决,确实是一次拓荒,是需要一些勇气的。”
15年142亩山林“重获新生”
2007年植树节前夕,邱天仕和周心龙各自带着30多名亲戚朋友,扛着锄头来到山上开始植树造林。县林业局提前对补植区进行了测算,从常备的上千亩苗地中调配树苗,并按照马尾松和枫香树3:2的科学比例指导种植。任家镇、铁山村40多名领导、干部、职工前来帮忙,村里几乎全部的劳动力都加入到了植树队伍之中。
邱天仕和周心龙除了积极植树外,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惨痛教训,忏悔自己毁林犯罪后的惶恐,起到了非常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周进告诉邱、周二人,不仅要完成植树,还要日常看护和浇水,保证成活率。同时,还要义务巡山护林,以自己的惨痛经历,告诫山林周围的群众:不能在林区抽烟、打火把、烧杂草,不能上坟烧纸、放鞭炮等。
两位老人态度非常诚恳:“我们做错了事,法官给了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我们保证一定把树种好,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判后第四年,一审法院向二审法院反馈,两位老人完成了补植任务,成活率也达标了。但老人的植树行动并没有就此停下,山上还有一些裸露的土地没有完全恢复,树还没有长大,他们觉得自己的任务还不算完成。“我们一定要把林子恢复到以前的模样!”随后多年,两位老人一直坚持植树,将它作为了一种习惯。
如今,这片山林恢复了当初的郁郁葱葱。周心龙老人于去年去世,邱天仕老人说话已经不太利落,他们用余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在铁山村,在任家镇,一片山林从烧毁到重现的故事流传开来,警醒着当地人守护好身边的绿色。
这片山林只是一个开始。
在邱天仕、周心龙走出看守所,回到铁山村的第二年,贵州清镇法院、福建柘荣法院也开始尝试“复绿补植”的做法,恢复性司法理念渐渐在全国环境司法领域推广开来。现在,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措施已经成为环资司法实践中的常态性做法。
伴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推行,重庆法院环资审判日趋专业化。到2016年3月,重庆市高院、重庆市5家中院及万州、渝北、涪陵、黔江、江津等法院均先后成立环资庭。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和审判区域横向全覆盖的审判组织体系,通过开展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局面,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2021年,重庆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7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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