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难专家:“3·21”事故初步调查报告不太可能提供更多答案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中国相关部门预计会在4月20日向国际民航组织(ICAO)提交“3·21”飞行器事故的初步调查报告。
空难专家称,提交给ICAO的初步调查报告可能只包含调查人员获得的基本事实,而不是对飞机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结论。
根据国际航空法,领导调查的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需要在空难发生后30天内向ICAO提交一份初步报告。该报告还将被送往美国,因为该飞机是在美国制造的。
中国民航局此前表示,初步报告不会公开。
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ATSB)已退休的飞机事故调查员哈特利(Joe Hattley)表示,初步调查报告将基于撰写报告时可获得的已核实信息,包括飞机的速度、高度、雷达信息以及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语音通信等。
哈特利解释称,初步调查报告的基本特点是,它没有分析、没有发现、没有结论,但可能会有安全建议等内容。
哈特利称,来自空管的音频和雷达等电子数据很容易核实。但由于黑匣子可能在事故中受损,其数据需要由专家解码,专家将验证数据的完整性。
驾驶舱语音记录仪(CVR)记录了飞行员之间的对话以及驾驶舱内的其他声音。“321”事故中的CVR后来被送往美国华盛顿,由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的调查人员解码。此外,NTSB也在帮助解码飞行数据记录仪(FDR)上的信息。
香港工程师学会飞机部门发言人Warren Chim Wing-nin表示:初步报告可能还包括其他基本信息,比如飞行航路上的天气、机组人员的飞行时间、医疗证明和培训情况等。
他指出,一般来说,调查报告首先是发现的所有事实,然后是根据事实列出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得出的结论,根据结论列出原因或可能的原因,最后是安全建议。
他表示,“初步调查报告和中期报告或最终报告之间的直观区别将是其厚度,一份最终报告本身可能有100或200页长,加上附件,就像一本电话簿一样厚。“
哈特利预计,初步调查报告将只有几页长。2014年失踪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其初步调查报告只有5页。
中国和《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其他签署国一样,需要遵循ICAO的一套相同的标准和建议做法,并有可能产生一份广度和深度相似的初步调查报告。
哈特利表示,对像MU5735这种规模和复杂的坠机事件的调查可能需要一到两年时间才能完成。
ICAO没有直接回复关于中国是否已发送其初步报告或是否已通知关于 “直接影响安全的事项 ”的问题。
ICAO在一份电子邮件答复中称:“该公约没有赋予ICAO秘书处监管或监督的作用......因此,有关事故调查的进行和/或结果的问题应向有关当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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