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6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博诗雅科技有限公司因上市销售未备案普通化妆品,被处罚没款68756元。
通报显示,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普通化妆品经营企业贵州张继萍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贵州博诗雅科技有限公司上市销售给贵州张继萍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普通化妆品有营养修护嫩肤霜、保湿霜、眼部凝露、黄瓜保湿液、清肤乳共5个品种。贵州张继萍化妆品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备案信息及相关票证票据。
经查,贵州博诗雅科技有限公司上市销售的普通化妆品黄瓜保湿液、眼部凝露、保湿霜均于2014年12月18日备案,未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营养修护嫩肤霜备案已注销;清肤乳未备案。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涉嫌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营养修护嫩肤霜和清肤乳,于2021年8月4日立案。
经过调查,根据相关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与贵州博诗雅科技有限公司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189元;处货值金额3倍罚款51567元,合计罚没款68756元。
资料显示,贵州博诗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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