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取或变相收取认筹金
3月18日,省房地产业协会发出倡议书,倡议会员单位、房地产企业及供应链合作商深入学习、加强自身管理,深刻领会中央及省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精神,抵制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倡议书提出,房地产业协会将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的带头作用,各会员单位、各房地产企业及供应链合作商应在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严格遵照执行现行限购政策,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倡议书呼吁,各相关房地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拒绝无证销售、捆绑销售、价外加价、阴阳合同,收取或变相收取认筹金、定金等行为。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供应链合作伙伴要对网络平台网络宣传广告进行约束规范,楼盘销售现场和网络宣传都应在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地标明项目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规划用途、房屋类型等信息。各相关房地产企业在对商品住宅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要明确告知购房人购买商品住宅,应符合海南省限购政策规定;对商业、办公、公寓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和宣传时,一律不得使用“不限购”“不限贷”等广告信息误导购房人购房。
房地产企业要规范运营推广行为和新媒体阵地运营管理,真实准确发布商品房信息,如实公告需公示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不哄抬房价、不恶意炒作,不发布虚假内容广告或不良信息误导消费者。对房地产进行销售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要展示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销控表、五证、海南相关限购文件等,不捂盘惜售,不变相囤积房源、垄断房源。
福利来了!低位布局良机,送你十大金股!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