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娱乐的“上市梦”
编者按:
从新三板摘牌后,IPO辅导了3年多的乐华娱乐最终选择了港股。
近日,乐华娱乐集团(下称“乐华娱乐”)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拟赴港上市,中信建投国际、招商证券国际为联系保荐人。
不少年轻人对于乐华娱乐并不陌生。从韩庚,到王一博,再到101女团吴宣仪、孟美岐……这些都是乐华娱乐旗下的签约艺人。
然而《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乐华娱乐的业务较为单一,对头部艺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深。
1 依赖艺人管理
据悉,乐华娱乐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包括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泛娱乐业务。
艺人管理部分,乐华娱乐目前有58名签约艺人及80名参加训练生计划的训练生,旗下艺人包括韩庚、王一博、孟美岐、范丞丞等。签约艺人主要通过参加商业活动(如代言、业务推广活动及商业表演)以及娱乐内容服务(如出演电影、剧集及综艺节目)产生收入。
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2021年,公司收到了58000份训练生申请,其新签约的练习分别为19人、28人、50人,训练生整体录取率每年不高于0.3%。
音乐IP制作及运营部分,公司通过将音乐IP转授予第三方在线平台产生收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王一博制作的两首数字单曲《无感》和《我的世界守则》销量分别超过1700万张及1500万张。
泛娱乐业务部分,公司主要提供包括转授综艺节目许可、销售艺人相关衍生品以及其他等娱乐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以2020年艺人管理收入计算,乐华娱乐是中国最大的艺人管理公司及中国认知度最高的娱乐品牌之一。
财务数据方面,2019年-2021年(下称“报告期”),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1亿元、9.22亿元、12.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净利润分别为1.19亿元、2.92亿元、3.3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7.6%。
可以看出,近三年来,公司的收入和净利润均持续增长。此外,公司的毛利率也保持着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内分别为44.3%、53.5%、46.6%。
按业务分类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艺人管理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4.0%、87.7%、91.0%,音乐IP制作及运营收入占比分别为11.8%、10%、6.1%,泛娱乐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4.2%、2.3%、2.9%。
2 依赖前五大供应商
客户方面,乐华娱乐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外品牌、内容制作商及媒体平台、音乐服务供应商。报告期内,乐华娱乐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73亿、2.45亿、3.01亿元,占其总收入的27.4%、26.5%及23.4%。
其中,股东阿里影业旗下公司也是乐华娱乐的重要客户之一。
与此同时,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依赖程度明显高于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作出的服务采购额分别为1.52亿元、2.3亿元、4.25亿元,分别占总采购额的比重为43.3%、53.6%及61.6%,占比逐年提升。
招股书指出,公司供应商主要包括签约艺人及其控制的实体、媒体平台、提供造型、安保及摄影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及提供与音乐IP制作及运营相关的样带、音乐作品和歌词的服务供应商。
但记者发现,乐华娱乐的成本主要产生于向签约艺人控制的公司采购服务。以2020年、2021年为例,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均为签约艺人控制的企业。
而在当前所有重要供应商中,公司对供应商B的依赖程度最大。该供应商在2019年为公司的第二大供应商,2020年和2021年均是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B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227.4万元、1.33亿元、3.02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9.2%、31.1%、43.9%。近三年内,公司向供应商B的累计采购金额为4.67亿元,且依赖程度明显加深。
根据公司的描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供应商B的业务关系年限为7年。而作为公司的“台柱子”,王一博与公司的签约时间正是2014年,至2021年已有7年。
此外,公司2020年向供应商B的采购额同比大增。与之对应的是,2019年王一博因电视剧《陈情令》走红,并迅速跻身娱乐圈顶流之列。也就是说,供应商B有很大可能是王一博。
供应商D则大概率为韩庚,报告期内,公司对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414万元、2414万元、3124万元,累计采购金额为79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与王一博的合同初始日期为2014年10月,关系年期为10年。虽然招股书显示,公司与艺人签订的独家艺人管理合同通常包括自动续期的条款,但如果2024年合同到期,王一博不与公司续约,公司的盈利能力或将大幅下滑。
3 辗转资本路
在此次赴港上市之前,乐华娱乐早就开启了资本之旅。
2015年9月,乐华娱乐在新三板正式挂牌,证券简称为“乐华文化”。
挂牌仅三个月,A股上市公司共达电声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春天融合(估值18亿)和乐华文化(估值23.2亿)。
2016年10月,在申请延期回复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后,共达电声选择撤回并调整重组方案,放弃对春天融合的收购,仅收购乐华文化,估值也从原先的23.2亿元降至18.8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收购之时,乐华文化原股东曾作出业绩承诺,2016年-2018年,乐华文化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元、1.9亿元、2.5亿元。但实际上,乐华文化在2016年的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74亿元、0.63亿元,明显低于承诺业绩。
2017年2月,共达电声公告称,由于“重组标的公司乐华文化的股东对该公司对接A股市场的条件和方式产生了不同想法”,相关重组计划因此彻底终止。
2018年3月,乐华文化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网上,2018年4月,招商证券提交了关于乐华娱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基本情况表。5月,招商证券披露的上市辅导工作报告显示,招商证券已对乐华文化实施了第一期辅导工作。
直至2021年6月,乐华娱乐终止IPO辅导。
乐华娱乐弃A赴港的背后,主要是影视娱乐类公司在A股上市的环境并不乐观。
2020年11月,等待三年多的博纳影业终于A股IPO过会,但是到现在仍未能上市;2021年,打造知名综艺《中国好声音》等的灿星文化IPO被否,原先准备A股上市的柠萌影业也改道港股。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吕随启对记者表示,注册制推行以来,影视公司未来在A股上市的空间变大、机会增多,申报IPO的企业数量也会有所增加,但很难形成一波上市潮。因为这类公司具有行业的特殊性,能够达到上市标准的公司并不多。
4 分红6亿
虽然IPO道路不算顺利,但公司近年来也吸引了一些投资方的青睐。
新三板摘牌后的2018年和2020年,量子跃动和阿里影业分别成为公司股东。
2018年8月,乐华有限获得字节跳动的青睐。杜华将手中的548.9万股转让给字节跳动旗下子公司量子跃动,对应的交易对价为1.24亿元,相当于每股22.72元。
2020年11月,杜华又通过持有的上海坤伶,转让了1650万股给阿里影业,交易价格为2.775亿元,对应的每股价格为16.81元。
截至最新披露,公司创办人兼董事长杜华持股50.18%,为公司的第一股东。丈夫孙一丁持有公司3.31%的股份,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裁,两人合计持股53.49%。
此外,华人文化和阿里影业的持股比例均为14.25%,王欢持股4.77%,量子跃动持股4.74%,韩庚持股2.35%。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0年分派股息2亿元,2022年3月在上市前再度分派股息4亿元,累计分派股息6亿元。而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为7.46亿元。
也就是说,公司在上市前将大部分的利润都拿来进行了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