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化工公司)董事长王选忠被指未通过股东大会,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他和他儿子的吉林玖参源酒业有限公司(下称:玖参源)提供担保,玖参源借款3000万元无法偿还,通化化工公司为此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玖参源借款前花巨资购买了一辆私人飞机。
2022年3月1日,王选忠就此事回应(www.thepaper.cn)称,相关借款与购买私人飞机一事无关。飞机实际是他买的,用于跑“在佳木斯的项目”,后来无力偿还贷款飞机被拍卖。
王选忠还称,玖参源公司前后为通化化工公司支付工程款和工人工资达1.7亿元,上述3000万元借款就包含其中,因此这笔借款最终由通化化工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王选忠说,当时由于通化化工公司负债高,由通化化工公司出面借钱是借不到的。
通化化工公司大股东、北京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洪泽阳光公司)相关负责人廖华(化名)称,不存在玖参源公司借钱偿还通化化工公司欠款一说,“作为通化化工公司的大股东,我们的资金是不存在问题的;就算是借,通化化工公司也有债权可抵押,根本无需多绕个弯子。”
董事长被指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儿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玖参源公司由王选忠持股10%,其子王德亮持股90%。
2019年4月17日,宏润公司与通化化工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与玖参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亮及其妻子史女士签订《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对玖参源公司向宏润公司借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玖参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宏润公司于2019年11月将玖参源公司、通化化工公司、王德亮及其妻子起诉至吉林省白山市中级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连带偿还借款3000万元并承担利息。
白山中院作出的法庭调解笔录显示,四被告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同意玖参源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同意通化化工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同意王德亮及其妻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20年1月10日,白山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玖参源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通化化工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此后,玖参源公司一直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21年4月1日,白山市中院裁定冻结、拍卖、变卖通化化工公司在吉林通化海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享有的18%股权,冻结期限为3年。
廖华称,通化化工董事长王选忠违反公司章程,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3000万元借款担保。王选忠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则称,其口头向洪泽阳光公司时任负责人汇报过此事。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洪泽阳光公司认为王选忠涉嫌挪用资金,于2021年9月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1月10日,吉林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有犯罪行为发生,决定不予立案。目前,江源区公安局仍在审查洪泽阳光公司提出的复议申请,尚未作出决定。
借款前曾花巨资购买一架私人飞机,后“被拍卖”
澎湃新闻注意到,玖参源公司向宏润公司借款前,花巨资买了一架全新的由庞巴迪公司生产的“挑战者650”型号公务机。
庞巴迪公司官网资料显示,“挑战者650”型号公务机长20.9米、翼展19.6米、机身高度6.3米,采用GE CF34-3B MTO发动机,最大理论航程为7408公里,最多可搭载12名乘客,时速可达893公里,售价高达33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
澎湃新闻获取的一份资料显示,2018年11月16日,玖参源公司与庞巴迪公司签订《飞机购买合同》,以超过2亿元的价格购置了这架编号为“B-603L”的“挑战者650”型号公务机。
2019年3月20日,玖参源公司、蓝结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称:蓝结公司)与庞巴迪公司签订《购买权益转让合同》。同日,玖参源公司与蓝结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这两份合同签订后,蓝结公司成为该架飞机的所有权人,玖参源公司向蓝结公司租赁该架飞机使用,租期为5年,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
据中国民用航空网报道,2019年4月11日晚,一架崭新的庞巴迪挑战者650公务机由庞巴迪总部抵达中一航空(注:托管方)公务机机库。次日上午,中一航空举办接机仪式。接机仪式上,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竣发表了讲话。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蓝结公司是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相关航班查询网站资料显示,这架编号为“B-603L”的“挑战者650”型号公务机的托管方目前已变更为亚联公务机有限公司,该架飞机最近一次飞行为2022年2月23日,由中国澳门飞往新加坡实里达机场。
王选忠告诉澎湃新闻,这架飞机实际是他购买的,“我在佳木斯有个秸秆利用的项目,经常来回跑。”王选忠说,他支付了6000多万元的首期款,每个季度还款3000万元,后因没有资金偿还贷款,飞机被拖走拍卖,6000多万元首期款也等于打了水漂。
王选忠称,玖参源公司向宏润公司借的3000万元跟其买飞机没有关系,没有用于支付购买飞机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