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间,因沾上“新冠药”概念此前连续3日20%涨停的诚达药业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未接到辉瑞公司开展关于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相关中间体的合作,同时,诚达药业跟辉瑞公司PF-07304814的相关合作已经停止。
受该消息影响,诚达药业21日开盘跌幅达5%,后一度跌超16%,截至2月21日收盘,诚达药业跌8.85%,报每股107.10元。
诚达药业称“无法定披露义务”
2月17日,深交所向诚达药业发出关注函中指出,2022年2月14日至16日,诚达药业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
关注函提到,1月底以来,诚达药业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医药中间体是否用于新冠治疗药物等问题时称,公司为客户定制研发生产医药中间体,包括PF-07304814中间体和巴瑞替尼中间体等。2月15日,该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医药中间体PF-07304814对应的2020年、2021年1-6月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1%、1.16%。”
根据公开资料,PF-07304814是一种针对COVID-19的静脉内蛋白酶抑制剂,但据辉瑞公司官网,今年2月,PF-07304814的全球临床开发计划已经停止。
由此,深交所要求诚达药业自查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针对深交所的质疑,诚达药业在公告中回应称,对于PF-07304814的订单截止于2021年7月份。中新经纬翻阅互动易发现,1月27日,诚达药业曾回复称,公司目前暂未加入辉瑞公司新冠特效药Paxlovid的供应链。但是,关于诚达药业手执PF-07304814订单,董秘曾进行过多次回复,但从未说明其订单已失效。
对此,诚达药业表示,鉴于公司与辉瑞原料药工厂的订单已经完成了交付,2021年7月至今,未有新订单及在手订单,同时公司与客户合作的订单合同,也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公司就PF-07304814全球临床开发计划终止无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涉嫌“蹭热点”?
中新经纬注意到,2月14日晚间,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对九安医疗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表示,九安医疗公告仅披露部分检测成功的实验结果,未对全部实验结果进行披露,涉嫌信批不完整。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和董秘邬彤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被证监会天津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那么,诚达药业董秘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是否构成信披不完整?是否涉嫌“蹭热点”?京都律师事务所柏高原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分析称,深交所搭建互动易旨在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一个规范、直接的交流和沟通平台。互动易是法定信息披露的补充,不能替代法定信息披露。一般来说,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互动易的回复、披露以及相关信息的编辑、审核及发布等业务。
柏高原认为,对于诚达药业而言,既然互动易与法定信息披露互不隶属,原则上互动易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媒体。换句话说,通过互动易先行发布原本已经触发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是违规行为。但倘若并未触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是可以通过互动易回答、发布以及公开的。
“就本案而言,基于目前已有信息,暂无法判定公司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当然,公司对于相关解答、发布和公开等,不得误导投资者,这是起码的。此外,如果公司只是对既往与大公司合作历史做客观陈述,并未暗示仍有合作、也未暗示扩大合作等等,投资者如何理解此类信息、市场是否做出过度反应,不宜简单归责于公司。”柏高原评论道。
某企业董秘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像上交所的e互动和深交所的互动易,交易所对回复的及时性会有一些非强制要求,主要目的在于给中小股东提供交流平台,对于披露的信息要求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
“但回复的度不好把握,董秘在市值管理上有一些内在要求,需要关注和利用热点,吸引投资者关注。但有些股民往往也会因为赔钱等原因,觉得企业就是在骗人,所以企业也只能尽量地做到客观,有时候开玩笑说,股民认为你有的,就算没有,你也得有。”上述企业董秘说道。
多家新冠药概念股收关注函
中新经纬注意到,新冠药概念股在近期多次出现波动上涨,涉及合同定制研发生产CDMO企业博腾股份、凯莱英等;新冠口服药企业君实生物、科兴制药、翰宇药业、广生堂等;原料药与中间体企业雅本化学、精华制药、海辰药业等。
但在这股新冠药热潮之下,深交所对多家新冠药概念股企业发布关注函,关注企业是否涉嫌炒作、研发进展等问题。
2月14日,深交所对博腾股份发布关注函称,博腾股份在2月11日披露《关于收到重大订单的公告》,表示收到辉瑞订单,将为其提供CDMO服务,订单金额达6.81亿美元。深交所要求博腾股份说明订单对应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金额、产品用途适应症,是否与新冠治疗药物有关、订单交付条件、执行周期等。
博腾股份回复深交所称,由于博腾股份提供CDMO服务的终端产品是具有专利保护期的创新药,基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产品的名称、用途或适应症、配套工艺流程、专利技术、供应商等信息不便单方面对外披露。
同日,深交所对雅本化学发布关注函称,此前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表示,雅本化学已申报年产50吨帕罗维德原料药项目以及500吨卡隆酸酐中间体、300吨氮杂双环已丸烷等项目并已获得立项批复。该消息引得雅本化学在此后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申报事项是否属实,为何未进行披露,并质疑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情形,以及利用项目申报迎合市场热点的情形。
随后,雅本化学回复深交所称,截止至公告日,其与辉瑞公司无任何业务接洽与合作,未与辉瑞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且公司客户拒绝提供采购公司卡龙酸酐及其衍生产品的最终用途。
2月17日,深交所对翰宇药业发布关注函称,近期,翰宇药业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问询称,新冠多肽鼻喷剂项目已完成了对奥密克戎及德尔塔两主要流行株的活病毒研究,并且,数据显示,无论是本品小试样品还是规模化生产样品,均对当前该两个主要流行株有显著效果,尤其是对奥密克戎活性更高。
深交所要求翰宇药业说明实验样品对奥密克戎及德尔塔两主要流行株达到何种效果,同时要求其说明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目前翰宇药业还未回复关注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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