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医保局官网2月21日消息,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其中,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在63项进行规范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新政策对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等53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基本涵盖了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的常用技术;同时结合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专业建议,对皮下注射等10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常态化调整。
此外,根据北京市医疗技术发展和价格管理需要,在有替代项目可使用、不影响患者就医和临床使用的情况下,同步废止13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项目“新陈代谢”。
同时,《通知》同步配套了医保及工伤报销政策。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费用可控、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新政策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具有辅助生殖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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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辅助生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