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马梅若
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年度交易顺利收官。这也意味着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顺利结束。
《金融时报》记者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了解到,自去年7月16日启动至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12月31日收盘价54.22元/吨,较首日开盘价上涨12.96%。超过半数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了市场交易。而根据生态环境部披露,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
后半程交易提速活跃度有待提升
历经10年试点、发展,备受瞩目的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事件。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这也是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以来,前期保持较高活跃度,但随后交易热度逐渐减弱,直至11月起交易迅速升温。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7月日均成交量约为54万吨,8月至10月日均成交量约为25万吨。而自11月起,全国碳市场交易量逐步放大,日均成交量达到104.68万吨,总成交量2302.97万吨,超过前四个月成交量总和。进入12月,全国碳市场单日成交量更是屡创新高。从价格看,碳排放配额初始开盘价为48元/吨,在最初的十几个交易日中价格一路上扬,盘中最高价曾一度达到61.07元/吨,之后伴随成交量的回落,价格也开始震荡下行。最终,临近首个履约期末,随着交易量的攀升,价格也再度上扬,12月31日收盘价54.22元/吨。
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李菁对《金融时报》记者分析称:“2021年是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从开市高于预期的48元/吨的碳价起步,全国碳市场曾经一度突破60元/吨的碳价大关,也曾一度因为交易意愿低迷,跌至38.5元/吨。总体来说,碳价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除了说明配额分配相对宽裕外,也说明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减排技术水平都差不多,所以碳价上涨空间不大。在目前碳价较低、碳配额又比较松的情况下,企业还不需要为减排付出很高的成本,由此企业履约的完成度较好。”
12月全国碳市场的量价齐升是由于第一个履约周期的临近。2021年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时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对于首个履约周期的表现,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表示,总体上来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目前还属于起步阶段。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配额价格波动合理,单日成交量屡创新高。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对促进行业减排、产业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达到了预期效果。”李菁认为。
不过,也有不少专家表示,当前全国碳市场的活跃度等还有待提升。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饶淑玲表示,尽管全国碳市场覆盖的碳排放总量超过欧盟两倍,但是其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只是欧盟碳市场的5%和1.3%。据她测算,目前全国碳市场配额总量约为40亿吨,如果中国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按配额总量的10%、碳价按每吨50元估算,那么全国碳市场年交易量约为4亿吨,交易额约为200亿元。
对此,赖晓明也坦言,12月全国碳市场的活跃与履约周期临近有关。他预计,履约完后,2022年1月份交易量或将大幅下降。“总体来看,目前全国碳市场属于由履约需求来支撑的市场。接下来,全国碳市场还是有很多难题要去克服。”他表示。
推动全国碳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正如业内专家所言,当前全国碳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而要走向成熟,需要从配额分配机制、扩大交易主体、引入投资机构等多方面加以完善。
赖晓明表示,一般来说,筹码数量、入市资金量、市场流动性高低及产品品种等决定了市场规模。在全国碳市场方面,就是要考虑配额、参与者、衍生品等方面。
建议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市场参与主体范围,是业内的共同呼声。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全球气候总监赵小鹭建议,在总结发电行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经验基础上,从数据基础和配额分配方法完备程度以及重点排放企业能力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统筹考量,进一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其他重点排放行业逐步纳入,推动碳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带动更多行业的低碳转型。
此外,不少专家还提出,应尽快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并纳入合格机构投资者,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有效的碳定价需要金融充分介入。”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在他看来,碳市场的重要功能是提供长期的市场信号,激励市场主体更多地开展低碳投资和其他活动。而如果碳价持续保持低位,就无法对未来低碳投资产生激励和引导作用,也难以起到对高碳投资的抑制作用。
李菁也建议,全国碳市场应向成熟完备的金融市场迈进。比如欧盟的碳市场就是高度金融化的。引入合格投资机构参与投融资交易,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这将极大促进市场活跃度。
“以金融机构为例,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一方面可以将碳市场作为投资渠道,直接参与碳交易,活跃碳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可以向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有助于推动碳金融产品的设计和碳金融服务的发展,也会带来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的丰富。”她解释道。
对此,赖晓明表示,目前还在研究非控排企业,也就是投资机构何时入场。“政策推出有一个过程,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目前还在做准备。”他表示。
CCER有望重启与全国碳市场加速融合
实际上,除了全国碳市场之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也受到广泛关注。
CCER市场中,根据相关规则,企业的减排项目、新能源项目可以通过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获得核发减排量。而这个减排量可以在一定 条件下纳入排放权市场使用,可被视为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行的一个市场,其发展也有助于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各试点碳市场逐步启动运行,且均允许控排企业使用CCER进行履约,同时鼓励其他企业主体通过自愿注销CCER的形式,进行自身碳排放量的中和。
不过,2017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宣布暂停有关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的申请,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并发布后,再依据新办法受理。截至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备案CCER交易机构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共9家。
据赖晓明透露,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于2022年重启。
实际上,根据2021年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有意愿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CCER注册登记账号,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尽快完成CCER购买并申请注销。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的CCER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这就意味着,企业通过新能源项目等产生的减排量,可以出售给全国碳市场。
赵小鹭表示,CCER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实现温室气体控排目标,促进能源消费和产业结构低碳化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有重要促进作用,也在全国碳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抵销机制作用。她期待能尽快修订并出台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发布相关配套细则、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系统建设并完善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