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致歉!偷逃税细节曝光!今晚淘宝直播取消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对此,薇娅发布致歉信称,完全接受税务部门依法对其做出的相关处罚决定,并将积极筹措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薇娅称,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一切后果。
薇娅20日晚淘宝直播取消
20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布薇娅偷逃税案件,依法对黄薇(薇娅)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记者注意到,薇娅原定于今晚7点的淘宝直播预告消失。此前,其直播间显示,薇娅原计划20日晚7点进行“薇娅彩妆节”直播。目前,该直播预告已经消失。
偷逃税细节曝光
薇娅偷逃税是如何被发现的?她偷逃税的手段有哪些?除了被罚款,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何发现的?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黄薇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时称,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薇娅如何偷逃税的?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41亿元,是如何确定的?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称,一方面,对薇娅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封面微评
主播偷逃税不能船过水无痕
不问名气大小,不管流量多少
从一爽=1.6亿到一薇=13.41亿,文娱直播圈不断刷新认知的上限,这些名人明星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偷逃税金额,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小额收入纳税,大额收入私藏;或者挂名工作室走个体户避税通道,大幅降低适用税率。更普遍的则是,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转战“税收洼地”,千方百计逃避纳税义务,悄然形成某种暗流,极大败坏了行业风气。
薇娅,本名黄薇,身缠百道光环,主播、歌手,全国青联委员。不仅是“全球好物推荐官”,还登上“2020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更是被授予“杭州旅游推广大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灾后帮扶爱心公益大使”“乡村振兴好物推荐官”“青力助农爱你大使”等称号。太多荣誉加身,这位“直播一姐”可能有点飘过头了。薇娅偷逃税被罚超13.41亿引发舆论热议,另一头部主播李佳琦的微博评论被刷屏,不少网友纷纷跑至其评论区留言:“哥,别偷税漏税嗷 我可相信你了”“你可千万别干违法的事 拜托!”。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法律专家提出,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
来源:封面新闻综合@薇娅viyaaa、新华社、新民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