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防范跨境担保 洗钱风险分析
作者: 刘士龙
自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14]29号文《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以来,银行的跨境担保业务便逐渐增加,但由于跨境担保涉及资金跨境移转,加上有些境内境外资金来源及用途核实困难,导致银行承接跨境担保业务都非常保守。
跨境担保业务可能的洗钱手法,一般是通过恶意担保履约,以达到跨境洗钱目的,因此,银行须重点关注跨境担保过程中,借款人自身的还款能力、借款用途与主营业务是否相关、担保资金(资产)来源是否存疑、境外借款资金去向是否清晰等。
银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防范跨境担保的洗钱风险:
一、担保业务的客户尽职调查
1.客户身份识别
首先,银行除了要取得客户营业执照、股东及受益所有人等基本数据外,还要查询客户是否有被外汇相关资本项目管控的信息,如果客户存在遭资本项目管控情况,则银行依规定不能为其办理跨境担保业务。
其次,银行须了解跨境担保业务中,从债务人、担保人到反担保人所有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信用情况等,并确认担保金额与客户经营规模是否相符,担保资金(资产)的来源和为债务人担保的理由及背景是否合理,是否有违约、逾期、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处罚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最后还须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进行确认。
2.强化尽职调查(Enhanced Due Diligence)
有几种情形,银行须对参与跨境担保对象采取强化尽职调查程序,例如与本银行新发生业务往来的客户、客户曾发生过担保履约或债务违约情况,外汇分类等级为B、C类企业,担保人(反担保人)的受益所有人为外国政要、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人,境外债务人注册在免税天堂,境外债务人与境内担保人(非金融机构)和反担保人为非关联方,受益所有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反担保人)注册在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等。
二、跨境担保业务的审核及追踪
担保人为银行的情形,可分为融资性业务及非融资性业务两种,从反洗钱角度来看,融资性业务由于有资金流,涉及的洗钱风险较大;此外银行还须对跨境担保进行的背景调查,包含调查债务人与担保人、反担保人间有无关联关系,还要厘清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理由和背景;最好能通过债务人经营情况说明、财务报表等,判断债务人自身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是否有独立资金来源以归还债务;境外债务人的股东若为境内企业或境内个人,银行还需审核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为其发放的境外投资批准文件,以确认投资的合法性。
至于境外借款用途,银行须关注除了要符合外汇管理局规定外,还须对境外借款用途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针对固定资产投资、收购股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债券等,采取不同审核措施以确保业务的真实性。
另外,有些情况可说明该跨境担保业务存在很高风险,银行必须特别小心,例如反担保人与债务人间无合理关联关系,申请人(或反担保人)愿意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理由和背景无法合理解释,债务人自身经营情况较差、还款能力欠佳、有明显履约倾向,反担保人提供作为担保的资产(资金)来源可疑,内保外贷项下境内作为担保的资产来源于个人等。
如果银行承做的是外保内贷业务,和上述分析相同,一样要对担保方背景进行调查,了解担保人与借款人间是否有关联关系,厘清担保理由,确认还款来源等;除此之外还须了解境外担保人、反担保人是否注册在洗钱高风险国家(地区)、受益所有人是否是为国际政要(PEP)及其关系人等。
如果出现内保外贷高风险特征,银行首先必须加强审核债务人的第一还款来源有无疑点或瑕疵;其次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若债务人自身不具备足够清偿能力,或债务人的融资条件在金额、利率、期限等方面,与声明的借款资金用途明显不符,甚至融资需求不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范围,银行都必须提高警觉,提防存在跨境洗钱风险。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项目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