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市闻
如遇求医住院期间请护工陪护,你是否签订正规陪护合同?12月13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国首个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于近日出台并发布,将于明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生效实施。
“医院陪护服务行业经过近几年发展,自发形成了一套从业规则,但整个市场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不规范的市场管理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解决。”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于9月下旬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专题调研企业,梳理出行业发展现状,与律师专业团队共同研究制定了该合同示范文本,该局将协同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全面推行使用《示范文本》。
澎湃新闻注意到,《示范文本》分别制定了三方居间合同和双方合同,明确了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的两种类型,厘清了主体间法律关系。
同时,还对医院陪护服务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作出规范。首先,针对护工公司或居间方,合同明确有过错的居间方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针对护工,合同明确其休息时间、加班工资、服务内容、免责条款等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针对患者或家属,可在合同中对服务类型、服务模式都作出明确。
《示范文本》还引入了医院陪护服务责任保险条款。双方合同要求护工公司主动担当购买责任保险,三方居间合同要求居间方主动与患护两方共同协商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购买事宜,有效分担、降低医院陪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陪护人员和被陪护对象人身伤害等方面的赔偿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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