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消费维权事件引起大众关注,其“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退换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引发网友热议。继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对加拿大鹅进行约谈后,中消协也就此发声: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
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12月2日信息显示,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中消协认为,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
加拿大鹅11月初披露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显示,截至9月26日的第二季度内,加拿大鹅的销售额增长19.6%至2.33亿加元。
财报发布后,加拿大鹅的股价于11月5日大涨近20%,随后一路震荡走高,到11月16日创出新高53.64美元,总市值超57亿美元。不过随后,加拿大鹅股价开始走下坡路,尤其是近期消费维权事件发酵后,加拿大鹅持续大跌,12月1日(周三)大跌7.42%,最终报收41.28美元,最近1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22.23%,市值最高缩水13.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