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元税款”登上微博热搜后,不少网友表示刷新了对网红挣钱的认知,备受震撼。郑州金水区税务局日前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追征一名网红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其中滞纳金为27.78万元。截至目前,这名纳税人分15笔结清了这笔税款。多位财税专家据此分析,该案例尚在侦查中,就已被税务总局公开,表明针对网红明星税收检查已进入实质性阶段。(10月12日郑州晚报)
“网红补税600多万元”,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妈耶,他得挣多少钱!”,网友脱口而出的一句感慨,丝毫不掩饰羡慕嫉妒恨。作为本轮“网红追税”专项行动的第一例,税务部门逮到的这条鱼足够大。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相较于本案涉及的巨额税款,其具体的涉案情形——比如逃税漏税的方式方法等,无疑更值得关注和剖析。
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以往的税制设计,对于网红经济这一新兴业态“多有不适”。近些年来,网红经济从无到有、狂飙突进,与之相关的从业人口也是爆炸式增长。其业务形态、盈利模式、交易来往、经济关系的“创新性”和复杂性,给税收监督、税收征收构成了不少的考验。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征税体系的进化,并没有跟上市场变革的步伐。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不少网红浑水摸鱼,利用制度滞后期疯狂避税套利,大发不义之财。
在一定程度上,网红逃税漏税之泛滥成灾,比明星艺人更甚。其中的道理很好理解,明星艺人创收,一般都要过手经纪公司这一核心节点,并且传统的演艺活动脉络较为清晰,这客观上给税务部门抓住主要矛盾、顺藤摸瓜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与之相较,网红“创收”则更加多元、更加隐蔽、更加细碎分散,这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模糊化的经济业态,税务监管触角若是无法由表及里充分渗透和抵达,那么一时间难免会心中没底、手足无措。
所幸时至今日,这一局面,正发生积极变化。在郑州这起案例中,税务部门宣称是“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发现线索,其传递的潜台词不言自明——那就是面对新出现的网红经济,我们的税务部门拿出了办法。以新技术工具为支撑的现代征税体系、征税能力建设,足可捍卫税法权威。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郑州网红补税600多万元”,以案立威、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那些潜藏的逃税网红们,切不可再心怀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