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四川遂宁因长期放任企业非法处置污泥,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批评。2015年以来,四川遂宁某公司因违法倾倒填埋污泥先后被群众投诉14次,当地不仅不闻不问,还一度谎称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截至今年8月底,仍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未得到安全处置。
涉事公司宣称以生活污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弃物为原料,采用特定方式处置生活污泥,设计年消纳生活污泥5万吨。但实际上,该公司不仅处理生活污泥,还在不具备相关能力情形下接收处理工业污泥和工业固体,甚至跨市开展业务。更可气的是,涉事公司所谓的处理就是借“土壤改良”名义,将污泥直接倾倒、填埋。
违法处理污泥等危废物,无疑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赚取黑心财。处理生活污水而产生的污泥,通常不具有危险特性,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但也有一定的污染性。而处理工业污水而产生的污泥,往往具有危险特性,污染性强,应先进行无害化处理,然后再次利用、隔离填埋或焚烧。不论哪种污泥,其处理方式都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直接倾倒、填埋,无疑是拿百姓健康和生态环境当儿戏——报道显示,涉事公司直接填埋污泥的周边地块土壤中,铜、锌含量超标,受污染地块面积达193.9亩,其中基本农田115.4亩。
令人深思的是,从2015年起,群众投诉该公司直接填埋污泥达14次之多,均没有得到有效回应。这既反映出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也折射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作风问题。如此放任问题愈演愈烈,若说相关部门与涉事企业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恐怕很难有人相信。
某种角度上,此案揭开了全国污泥无害化、减量化问题的盖子。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不断推进,城市管网、城乡污水处理厂大量建设,污泥产生量也越来越大,污泥无害化处置成为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一些企业或许从中看到了商机。各地必须站在公共立场,守土有责,坚决斩断黑色利益链,为百姓守护好蓝天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