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这对广大科研管理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一般来说,一个项目的经费管理,大概的过程是发布申报指南、组织申报项目、评审立项、预算评审、经费过户再到项目执行、经费决算。在经费决算过程中,还包含经费审计,一般是第三方机构来协助完成,结题验收后是结余经费、技术使用,同时也会对项目进行巡查。在这个过程中,除了科技部门之外,还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完成,比如审计、纪检等。
为了减轻广大科研人员的负担,我们探索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和校设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以部分项目经费管理为突破口,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社会服务项目取消预算编制。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除大额财政专项经费支出和大额项目外拨经费转出需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外,实行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制度。我们还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经费入账、报销等的审批环节,最大限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便利。学校也积极探索科研财务助理的评聘与使用,组织学院和团队利用科研项目经费聘任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事务性负担。
但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我们常常遇到这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的要求,很多国家级的项目的预算编制要求是很具体的,要求自身材料是特别详细的,所以说这个过程只是很费时费力的,而在真正的执行过程也不可能像按照预算一模一样去执行;二是在经费评审的过程,一般都是需要审减的,而且部分项目审减额度会很高,审减跟预算有关,也跟执行过程有关,一旦审减额度很大,就会影响项目的执行效果;三是我们在落实国家文件政策的时候,一个政策需要层层传导,可能会存在一些弱化现象,会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展开,甚至会有各种风险存在。
为深入落实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和改革措施,我们建议加强对地方科研管理政策的正确指导,确保国家层面相关部署的落地实施效果。同时,优化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扩大“揭牌挂帅”和“赛马”制度的实施范围。此外,还要建立科研项目评审与经费使用公共平台,赋予地方科研管理部门和种类创新主体改革创新的自主权,提高创新积极性。
(本报记者崔兴毅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