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乔燕强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70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如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费。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加快“公转铁”运输结构调整,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对实施科技创新的企业实施奖励。如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对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万元。
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如允许中小民营企业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可按规定进行宗地分割。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且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可申请多个经营场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