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彭玉琢 乔燕强 记者秦海峰)6月1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10个网络直播带货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
10个典型案例分别是:某中介通过“快手”平台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案,某商贸中心在“快手”不按规定履行公示证照法定义务案,某化妆品店通过“快手”进行价格欺诈案,某医院通过“腾讯视频号”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抖音”发布封建迷信房地产广告案,某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抖音”发布不准确、无依据房源信息案,海盛某服装店通过“快手”拒不履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案,某女装店通过“快手”拒不履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案,大同市南郊区某服装店通过“快手”拒不履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案,某服装店通过“快手”拒不履行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案。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发布风险提示。一是带货主播在宣传商品时,切忌夸大产品的功效,禁止贬低他人产品或服务。二是公示证照信息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之规定,履行向广大消费者公示主体经营信息的义务。三是直播带货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违者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是《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五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六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内容。七是网络直播带货经营者应当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严格执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拒绝消费者退换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