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公开表示,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规模级别都是百万亿元人民币。那么,这样巨大的资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激励民间、金融机构等资本力量进入,并有效投向关键领域,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施懿宸。
哪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将发挥主要作用?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和碳金融将成重要工具
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到2060年,我国新增气候领域投资需求规模将达约139万亿元,年均约为3.5万亿元,占2020年GDP的3.4%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7%左右,长期资金缺口年均在1.6万亿元以上。
如此巨大的资金,从哪里来?路径有二:一是财政手段,如补贴、税收等,促使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产业、产品的投资回报率上升;二是通过市场方法、金融手段,即绿色金融,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行业的融资力度。
施懿宸认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政府财政只能覆盖约15%,85%需要依靠社会资本,主要来自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
“绿色金融常见的投资方式包括债券、信贷、信托、基金、保险、资产证券化,以及在全国碳市场建立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碳金融手段。”他指出,其中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产品将是我国发挥主要作用的投资方式,新兴的全国碳市场是我国重要的减排工具,其衍生的碳金融手段将是未来极富潜力也是至关重要的达成碳中和的金融手段。
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其中,据兴业研究测算,气候信贷占比从2013年6月的66%增加到2017年6月的约70%;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不过,绿色信贷余额仍只占国内全部信贷余额的约10%,绿色债券仍只占债券发行量的约1%。碳中和目标下,若年均投资需求超过3万亿元,两者的发展空间较大。
在碳金融市场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碳金融市场加快发展》一文中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每年交易规模超过600亿美元。其中,起步最早、市场交易最活跃的品种是碳期货,年交易额占1/3。我国碳市场金融化程度总体偏低,尽管部分试点地区和金融机构陆续开发了碳债券、碳远期、碳期权、碳基金等产品,但碳金融仍处于零星试点状态。
施懿宸表示,自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 银行、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布局碳中和领域,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碳中和金融产品已接连落地。今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2月和3月推出碳中和公司债券,目前碳中和债券发行量已经达到48只,规模近700亿元。
“同时,今年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也正在加速进行,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民航等8个行业纳入碳市场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管理。在此背景下,各类投资可以通过更丰富有效的碳金融手段参与到碳市场中,服务碳中和目标。”他说。
碳中和资金将重点流向哪些领域?
用于能源、交通、建筑和低碳技术研发等领域
此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了《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碳中和债募集资金应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以及其他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
从已发行的48只碳中和债券看,有的投向风电、光伏、水电、绿色建筑、轨道交通等绿色低碳项目,有的用于偿还绿色项目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施懿宸认为,尽管上述通知是针对碳中和债券,但其中限定的项目指向对其他投资方式也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他进一步指出,碳中和目标下,融资募集的资金应主要流向低碳减排的绿色项目。一方面,碳中和资金应该用于碳排放规模最大的几个领域,如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这些领域的绿色转型将会大幅度降低我国的碳排放,以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另一方面,碳中和资金也需要流向新能源、CCUS技术研发、碳汇等产业,零碳和固碳措施的推进是为了吸收二氧化碳,加快实现碳中和。
与施懿宸的看法相似,高瓴资本产业与创新研究院与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近期发布的《迈向2060“碳中和”——聚焦脱碳之路上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指出,实现碳中和投资者应关注的八大重点领域包括电力、交通、工业、新材料、建筑、农业、负碳排放以及信息通信与数字化等领域。
记者注意到,一些投资机构已有明确的投资方向。今年初,高瓴资本成立了专门的气候变化投资团队,推出专项绿色基金。据统计,公司在碳中和领域持续进行全产业链布局,累计投资近500亿元。高瓴资本创始人兼CEO张磊公开表示,在新能源技术、材料、工艺等绿色新基建领域,公司深入布局了光伏、新能源汽车和芯片等产业链上下游。近日,高瓴资本又在碳中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持续加码,与经纬中国共同为我国第一家碳排放管理软件和咨询解决方案提供商碳阻迹提供5000万元融资。
如何激励资本进入,并保障资金有效投向关键领域?
统一投资标准和产业目录,创新碳中和投资产品
施懿宸表示,我国低碳投资量近年来持续上升,总量十分可观,然而由于我国产业规模庞大、转型处于初级阶段,碳中和投资依然存在缺口。他认为,阻碍投资发挥有效性的问题有两点:
一是金融系统目前还没有与碳中和目标统一的投资标准和产业目录,金融机构在碳中和募集资金管理、项目遴选过程中没有参考依据;二是国内碳中和投资的产品创新程度低,吸收国内社会闲散资本能力不足,导致市场活跃度低,使金融杠杆的作用大打折扣。
不过,截至目前,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已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领域相关制度短板正在补齐。
比如,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绿债目录》)。新版《绿债目录》解决了以往绿色债券在评估认证过程中面临的各标准支持项目不统一的问题,也使市场上对于绿色项目的判定标准得到了基本统一。同时,新目录还扩大了支持项目范围,增加了CCUS工程建设运营、核电、氢能利用项目,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产品供给等领域项目。
据中国人民银行透露,新版《绿债目录》完成修订后,下一步还将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稳健发展。
“各级政府可以综合采用补贴、奖补、担保等类似的政策激励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关键绿色产业。同时,还应当通过金融产品创新、碳交易市场等多种方式激励资本力量进入,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施懿宸表示。
他建议,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绿色金融作为撬动社会资本助力实现碳中和的关键工具,需要不断创新相关产品以满足绿色经济投资需求。如通过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多种创新形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项目;在碳交易市场方面,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未来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碳交易账户开户、资金清算结算,碳资产质押融资、保值增值等各项涉及碳金融的业务,利用碳金融手段保障资金有效地投向低碳领域。
当前,多位专家对碳金融手段寄予厚望,并认为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尚未明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永林就曾提议,在全国碳市场成熟完善后,探索研究将碳期货、期权、远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品引入碳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则提议,要大力推动碳回购、碳托管等融资业务发展。
不久前,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广东省广州市揭牌,证监会表示广期所揭牌后的下一步举措,是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研究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广州期货交易所内部人士透露,揭牌后将研发上市交易品种,品种确定后,各项工作才能继续推进。这也意味着碳金融手段将迎来新的探索。记者 邓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