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5月29日晚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已制定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其中包括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省药监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这意味,市民在购买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板蓝根等常见家庭清热感冒药,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布洛芬、利巴韦林等发热消炎药时必须实名购买。“这项工作我们一直在落地执行,这次的目录感觉更为精准了。”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表示。
记者走访药店发现,即使只咨询用药不购买产品,进门也要先测体温,而摆在收银台附近货架上的热卖产品就包括了白云山板蓝根颗粒、小柴胡颗粒、感冒清颗粒等多种清热类感冒药。“以前购买西药类感冒药登记最为严格,现在只要是问询治疗发热、防治感冒类产品的,我们都会打醒精神,购买相关产品必须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店员表示,此次目录中涵盖了不少家庭常用药,而白云山板蓝根又是本土生产药物,近期这些中成药本身就销售比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