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曹卢杰)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苏今年定了一个“小目标”:PM2.5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1.3%;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87%,无劣Ⅴ类断面;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2%。
报告指出,2020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38微克/立方米,下降11.6%,自2013年以来“七连降”;优良天数比率81%,上升9.6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7.5%,上升8.7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92.2%。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
2021年,江苏将坚持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统揽,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把率先实现碳达峰作为重要动力,把加大生态领域投入作为必要手段,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保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让蓝天碧水成为江苏的优势和骄傲。
推动碳排放评价与环评、能评融合,制定更严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持续实施“减煤”行动,增加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装机容量。实施“绿屋顶”“绿色车轮”计划,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