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二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绩背后是对新发展理念的深入落实,拉萨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以持续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大气污染重点领域为抓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完成《拉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划定,发布实施《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督促施工方有效落实减尘抑尘措施。辖区内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均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同时,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为重点,全面推动拉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加大污水直排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选取林周县卡孜乡一期易地搬迁点共4个村5个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加大白色污染整治力度,持续开展禁止白色污染专项行动。通过努力,2020年拉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城中水系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整体保持良好。
提质增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评审批不断提速优化。完善了《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暂行)》,成立环评审批委员会,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对民生项目、扶贫项目、重点(大)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审批简便、提速、科学。2020年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33个,同比增长了37%。
环境执法不断提质增效。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监管职能,全面推动智能化环境监管,82%的重点污染企业实现在线联网监控,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个、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2个,约谈3家,查封(扣押)2起,环境行政处罚38起、罚款102万余元。
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设立“环保公众开放月”,全市选取4处环境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保障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环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设立“12369环境举报热线”,严格执行举报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2020年共受理举报405起,处理率和办结率100%,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此外,拉萨市生态环境局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创建活动。2020年10月,拉萨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也是全国第一个获得该荣誉的首府城市(省会城市)。
下一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与富民利民的关系,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拉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