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25日表示,在实施关税减让方面,海关正在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等三方面的技术准备。
国新办2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问:RCEP协定生效之后,区域内的整个货物贸易的零关税产品将会达到90%,海关总署在实施关税减让的准备方面有哪些工作?
姜峰指出,原产地规则是判定货物能否享受关税减让的标准,由海关具体实施。与我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相比,RCEP15个成员之间的关税减让,采用了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所以它的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规则实施比较复杂。为了确保协定实施,海关重点做了三方面的技术准备:
一是建立健全原产地管理制度体系。由于每个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都是由缔约方协商达成,规则各有不同。因此,在协定实施前需要将达成的原产地规则做立法转化。海关正在制定RCEP原产地管理办法,对享惠货物的原产资格、申请享惠以及原产地证明等作出规定。除此之外,RCEP将首次大规模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也就是出口企业自主声明原产地即可享受关税减让,不用向签证机构申领证书。海关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从企业资质和产品资格两个维度,构建我国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体系。“我们已经起草完成了《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通过海关总署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搭建适合RCEP原产地管理需求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同时,改革原产地的签证模式,大幅压缩签证时间,结合已经实现的证书自助打印功能,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取得原产地证书。
三是做好对关员和企业的培训和辅导。海关关员熟练掌握原产地规则是落实关税减让并做好签证工作的基础,为此,海关总署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录制培训视频,全国海关参加在线培训和观看学习视频的关员已近3万人次。同时,企业掌握原产地规则是有效利用关税减让的前提。海关总署正在指导各地海关面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开展规则的解读和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提升认知度,尤其是RCEP项下的区域累积规则和企业自主声明的运用能力。相关的规定和公告发布之后,海关还将进一步组织宣传培训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