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5日发布“3·15”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督促整治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紧盯食品生产、销售新业态中民生关注的新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网红代言”“直播带货”等网络销售新业态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推动出台行政监管指导意见,协助构建销售新业态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保健品虚假宣传,诱导和欺诈老年人购买消费的“保健品坑老”民事公益诉讼案,对违法者重拳惩罚,责其为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的行为“埋单”。
据介绍,2020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并将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569件,其中,农贸市场及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类4718件,网络食品违法类1887件,保健食品违法类964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食品药品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独特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制度与立法完善。
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