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晓莉
3月4日,“10款APP被工信部下架”的消息冲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在此前举办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表示,根据工信部APP专项整治的要求,对拒不接受整治的APP,要坚决下架。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线解读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也指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APP运营商在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包括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等。
无论从监管层面还是从司法层面,都透露出一种坚决的态度——对APP侵权零容忍。
拒不整改就下架
这次上热搜的是工信部3月3日的一则例行通报。通报称,2021年2月5日,工信部向社会通报了26家存在违规调用麦克风、通讯录、相册等权限APP企业的名单。截至通报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尚有10款APP未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整改。依据相关规定,工信部组织对上述10款APP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名单中的应用软件进行下架处理。“实际上,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通报,也是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的第十一次通报了,对整改不达标的APP进行下架处理也不是第一次了。”APP专项治理工作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可能是因为这次正逢‘3·15’吧,所以这个话题格外受关注。”
记者从工信部网站上看到,早在2020年1月3日,工信部就对2019年12月19日通报的41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APP企业进行了核查复检,发现人人视频、春雨计步器和微唱-原创音乐3款APP未完成整改,遂对其进行了第一批下架处理。
此后,对侵权APP被通报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均进行了下架处理并予以通报。
工信部副部长刘烈宏在此前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针对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权、频繁骚扰、侵害用户权益等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工信部高度重视APP用户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APP治理体系,提升APP治理能力。2019年11月,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启动开展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了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用户规模大、问题突出的数百款APP采取了曝光、约谈、下架等处理。
657款APP被通报
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是APP侵害用户权益最常见的行为。“有的APP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未经用户同意便违规获取用户的语音、文字、图片等信息,实施大数据汇聚分析,实现用户画像,并进行广告的精准推送,这些都令用户产生不安甚至焦虑。”刘烈宏指出,一些即时通讯工具、输入法和地图导航等APP,使用麦克风权限,读取文字输入内容后,超出用户许可范围,将信息用于“其他途径”,带来了风险隐患。
据统计,工信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公开通报的11批违规APP名单中共有657款,其中不乏UC浏览器、360清理大师、达达快送、永辉生活、芒果TV、QQ输入法等各生活场景中的热门APP,它们分别来自24个应用商店。在16种APP分类中,工具类APP被通报的比率达到15.68%。下架的167款APP中,工具类APP下架也最多,占16.67%。
工信部数据显示,被通报的657款APP所涉问题中,超过50%是“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而“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各占20%左右。
记者从APP相关治理机构了解到,在工信部相关渠道的3480条关于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举报信息中,26%的APP没有隐私条款或未在隐私条款中明确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31%的APP在申请打开收集个人信息相关权限时,未明确告知用户;20%的APP收集与业务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如金融借贷APP收集用户通信录;19%的APP未经用户同意,向他人提供设备ID、应用程序列表等个人信息;13%的APP强制索要与业务功能无关的权限,如计算器、手电筒APP强制要求打开地理位置权限。
APP治理将继续加强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是非常有效的手段。针对下载安装某些APP时会被索取定位、访问设备照片、通讯录、脸型及指纹信息等与下载目的无关的内容,不同意就无法正常下载使用,同意则会给后续生活带来不必要的烦恼等现状,贺小荣表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APP运营商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APP运营商在提供某APP下载服务时,依法不得收集与该应用软件无关的个人信息,否则便构成违法。”
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的个人信息保护,贺小荣指出:“审理手机软件侵害用户个人信息、人脸识别纠纷等案件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数据安全。个人若在下载APP过程中被收集与该应用软件无关的信息,提起诉讼要求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不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适度处理个人信息的,应依法免责。贺小荣强调,由于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利益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为了公共利益整体考虑,个人的权利应当受到适当限制。当然,公共利益是个弹性极大的概念,为避免滥用,应当严格限制适用范围,而为了公众的健康安全需要,则无疑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贺小荣举例说,在去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准确搜索患者的每一个接触者,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隔离措施,最终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胜利,表明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和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平衡的法律制度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应继续坚持。“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肖亚庆在日前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20年以来对APP开展的专项整治,总体效果是明显的。工信部今年还要延续这样的整治,针对大家反映的重点领域,按照最小可用的原则来处理个人信息使用问题。在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对拒不接受整治的APP,要坚决下架。中国政府保护个人信息的态度是坚决的,法律是不断完善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这些都是为了让大家不断有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