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文爱华表示,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已在重塑金融业所倚赖的信用基础,作为基于科技要素驱动的创新,金融科技为从根本上解决普惠金融基本矛盾提供了可能,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法律及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金融相关数据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有关规定只少量出现在行业规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存在较大的模糊空间。征信系统也有待完善。
其次,金融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科技在应用层面的创新能力较强,但是在原创性技术、核心技术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贷产品创新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此,文爱华建议,加快数据立法工作。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必须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对如何处理好个人隐私与国家社会安全的关系、个人隐私与公民知情权的关系、个人隐私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予以明确。
同时,优化金融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一些限制,设置一定容忍度,鼓励银行大力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优化征信环境;完善征信系统建设,逐步接入企业的工商、司法、税务、行政、环保、质监等业务数据。
此外,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从国家层面加强金融科技建设。金融科技事关国家金融竞争力,必须从国家层面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研究,并对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进行技术输出;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在统一的规则下有序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数据开放,推动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的交易与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