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泽夫认为,必须要解决新能源电力系统稳定性和波动性的问题,能否充足稳定持久进行安全的电力供应,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关键。为此,斯泽夫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以电力安全为核心,推进我国碳达峰规划,有序减少火电。“十四五”期间我国应该加大新能源产业力度,逐步替代火电。
二是建议由国家能源局在坚持全国统一一盘棋的前提下,统一制定全国的“碳中和”十年规划,统筹推进“碳中和”。由于我国的电网大,能源禀赋差距大,某一个省份单独提前实现“碳中和”问题很多,也不科学,容易出现脱离实际的“一窝蜂”。
三是建议科学处理“碳中和”过程中的地区差别问题。我国的能源资源分布呈现资源富集区与电力消纳集中区不匹配的特点,“三北”等地区资源富集但用电量小,中东部地区资源不集中但用电量大。针对不同地区建议采取不同的能源政策,特别是电力需求量大的地区,应保证一定的传统化石能源比例,全力保障能源安全,并通过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和实施在役机组延寿等方式,最大限度控制碳排放。同时,对于承担碳排放大的省份和地区,国家应该给予政策的补贴。
四是建议进一步解决新能源稳定性的技术问题。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提升装备制造水平,促进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进步与发展,大力支持储能技术研发和实践,重点解决好日常高峰低谷调峰、季节性调峰问题以及极寒等特殊工况下的能源安全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