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以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资金缺口,能够增强社保可持续性,又避免将问题转移给下一代人。
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国有资本强有力“输血”,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坚实保障。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在企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建立之前的在职职工连续工龄一般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处理,并在计算养老待遇时予以体现,由此形成资金缺口。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如何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备受关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以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资金缺口,能够增强社保可持续性,又避免将问题转移给下一代人。
需要指出的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是为了解决改革中产生的历史问题,建立的是补充社保基金的长效机制。统计显示,2020年1月至9月,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7万亿元,总支出4.22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6.28万亿元。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有较大规模的结余,划转国资是一个“未雨绸缪”的举措,并非意味着要通过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根据安排,国有资本划转后,其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由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从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看,短期内并没必要对划转的国有资本实施收益收缴。
值得关注的是,划转工作完成,后续的管理才开始。划转的国有资本具有特定用途和政策目标,如何安全规范管理并实现保值增值至关重要。划转的国有资本应集中持有,独立运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这项工作涉及面非常广,需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社保基金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力推进。中央层面需加强对地方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的难题,推动各地扎实开展划转工作。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我国将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随着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养老保险基金将得到越来越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六稳”“六保”将得到更好落实。(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