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场监管局、长沙市网信办联合下发通知,以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房屋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新规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
“通知”要求,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 房屋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及其从业者通过门店、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长沙市房屋买卖、租赁信息,其发布主体应按规定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依法依规发布;同时,要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业务承接,不得接受居间委托业务,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加强房屋交易信息核验,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房屋交易信息;规范房屋交易信息发布,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实际不符,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信息;严格房屋交易信息管理,对已出售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后及时将房屋信息从网络平台撤除,确保发布房屋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场监管局将发布虚假房屋交易信息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于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信息的相关机构和平台,监管部门将通过约谈告诫、责令整改、暂停更新及关停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住建部门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业务。
此举旨在进一步落实长沙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监管,夯实基础工作,规范长沙房屋中介机构、租赁企业和房源发布网络平台及其从业者房屋交易信息发布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 房屋交易;信息发布;